大比丘三千威仪 卷下
后汉安息国三藏安世高 译 僧佑云失 译人名
十二头陀者:一者,不受人请,日行乞食,亦不受比丘僧一饭食分钱财;二者,止宿山上,不宿人舍郡县聚落;三者,不得从人乞衣被,人与衣被亦不受,但取丘冢间死人所弃衣补治衣之;四者,止宿野田中树下;五者,一日一食,一名僧迦僧泥;六者,昼夜不卧但坐,睡来起经行,一名僧泥沙耆伛;七者,有三领衣,无有余衣,亦不卧被中;八者,在冢间,不在佛寺中,亦不在人间,目视死人骸骨,坐禅求道;九者,但欲独处不欲见人,亦不欲与人共卧;十者,先食果蓏却食饭,食已不得复食果;十一者,但欲露卧,不在树下屋宿;十二者,不食肉亦不食醍醐,麻油不涂身。
持锡杖有二十五事:一者,为蛇虫故;二者,为年老故;三者,为分卫故;四者,出入见佛像,不得使头有声;五者,不得持杖入众;六者,日中后不得复持杖出;七者,不得担著肩上;八者,不得横著肩上以手悬两头;九者,不得手掉前却;十者,不得持杖至舍后;十一者,三师已持杖出,不得复持杖随出;十二者,若四人共行,一人以持杖出,不得复持杖随后;十三者,至檀越家,应杖不得离身;十四者,至人门时,当三欬瘶不出,应当便去至余处;十五者,设人出,应当杖著左肘挟之;十六者,杖在室中,不得使著地;十七者,当持自近卧床;十八者,当取拭之;十九者,不得使头有鉎;二十者,欲持杖出,当从沙弥受、若白衣受;二十一者,至病瘦家宿,应得暮杖。二十二者,远送过去,当得暮杖;二十三者,远请行宿,应得暮杖;二十四者,行阿其云,应得暮杖;二十五者,常当以自近,不得指人若画地作字。
至优婆塞家有五事应往:一者为僧使,二者分卫,三者阿其云,四者请饭,五者疾病死亡。其余一切皆不应往。
比丘为优婆夷说经有五事:一者,优婆夷抱小儿来问经,不应持淫意向说;二者,设淫意起,不得前取小儿摩弄;三者,不得牵坐著边;四者,优婆夷使比丘说麻油术经,当令男子持杨枝与,比丘当持男子手中杨枝者善,不应说;五者,若优婆塞与优婆夷俱来问经,若优婆塞先去,比丘亦应出,不者非法。
新至比丘有十德:一者,礼佛已,当却住问摩摩德姓字、比丘僧几人、日持为姓字;二者,上座当礼、下座问讯;三者,不得问所止处;四者,人与比丘床席卧具,不得呵好丑;五者,当求依止阿阇梨;六者,当亦供养;七者,不得呵经;八者,不得自在出入;九者,欲扫塔当报摩波利;十者,欲出去,有卧具当付主人。
复有五事:一者当忧众事,二者不得妄用寺中净水,三者不得妄至人户,四者不得逆行,五者不得逾越寺中林木上。
当以十事待新至比丘:一者当辟与房,二者当给所须,三者当朝暮往问讯,四者当语国土习俗,五者当教避讳,六者当语乞丐处,七者当语僧教令,八者当语其可食,九者当语县官禁忌,十者当语贼盗某许可逃、某许不可逃。
新至比丘欲到贤者所,自归持作依止阿阇梨,当先自说言:“今我为某远离三师,各去是若干里。今某独来在此,本意欲学,连遇国郡不安,故来到是。今自归贤者,当为我作依止阿阇梨。贤者用某自归故,受某甲为弟子,当与某甲共止作弟子,当依某甲与共居,俱为某甲弟子。贤者当用法故,当为某甲作阿阇梨师。”已头面作礼,因言:“阿阇梨!为用三尊故,已受某甲为作师,当教某甲旧所行出入法。若有强共某诤某,阿阇梨当有某甲作弟子。若阿阇梨若某欲去止,俱得自在。设某去后,复从彼回来还,阿阇梨故当受某为弟子。”如是说至三。师当言报:“贤者某听!今我所说,令卿得道,常当行如佛语,当护戒、当忍辱、当精进、当一心念道、当念慧、当止身口意灭毒、当为三法事。已作佛弟子,不得念行世间事。能如法行者,会当得道度世耳。”说竟。起作礼,持头面著师足去,还取衣钵往上师从受衣。
若比丘受衣钵三衣,阿阇梨:“比丘当自说亡失若水火盗贼坏败因缘。”比丘先自归言:“明贤者!慧行净戒是某三师,为某如是。”便三说本因缘已,三说便上若钵若衣受。阿阇梨便说教诫:“某贤者听!人有六情,当护当念清净。虽世间净洁,不能到清净行慧者道;当护内外清净、不垢不漏内外相应,是为能致清净道者。是故当依当摄当护,是为钵事。衣者,当言数持视数著以时浣。比丘!譬如贤者亦世间处身,乐沐浴熏香衣服卧具,宁欲令身不安隐、意不安隐、所有可意?有破服不设具坚安隐,亦不能致清净慧者道中。若漏湿为虫所食腐,譬身若一处腐烂,从是不安隐、不致慧者道。譬身若一处为虫所食、疮若痛若痒,从是不安隐、不致慧者道。从上至竟依护内外浣净,是为除贪亦少欲,使致贤者清净,是为依事。”
依止阿阇梨教弟子有十五事:一者,比丘僧会时,当教如法视上下;二者,比丘僧有令语,使莫犯;三者,当教随顺僧上下;四者,当教行恭敬;五者,当语国土方俗忌讳,所可食饭、应尔不应尔;六者,当语丐处,某处可往、某许不可往;七者,若有贼盗,某处可逃、某处不可逃;八者,病瘦当占视之;九者,衣被破坏当给与;十者,若有去住不得留难;十一者,当相视人意;十二者,当随方便所住;十三者,来有问当答让;十四者,欲浇洒地常当谦让;十五者,有过不得言:“我不复与卿语。”是为依止阿阇梨法。
弟子依止阿阇梨有五事:一者当数往,二者至户当三弹指,三者入当头面礼,四者长跪问消息,五者去当还向户出。
复有五事:一者,旦夕往问讯;二者,师呼即著袈裟应往,不得单身著屐入;三者,当扫地具澡水拂拭床席;四者,若自有所作、若出入行止当报;五者,受经问解,得不得不应有恐意。是为五事,自归阿阇梨法。
贤者比丘不应畜七种药:一者辟谷药,二者消谷药,三者吐下药,四者强中药,五者服食药,六者毒药,七者兵疮药。无有病,一切不应服药,亦不得与他人使服,堕罪。
比丘欲起沙弥法有五事:一者当知四阿含,二者当知戒,三者当知经,四者当知有慧,五者当有德。
复有五事:一者当持戒,二者当不犯戒,三者当能解经,四者当忍辱,五者当自守一切。具有是行者,乃可举沙弥;不悉知,不应起沙弥。
比丘有沙弥,当教行五事:一者,沙弥作众事未竟,不得呼使;二者,不得令沙弥求贤者长短;三者,不得信沙弥语;四者,不得於众中大声骂沙弥;五者,不得独使令,当给众事。
有三事不应与沙弥共居:一者爱端正好,二者见之欲瞋,三者疾病。
有三事应逐去:一者言犯戒无罪,二者言无佛法僧,三者行向人说和尚阿阇梨善恶。
若欲远行,持沙弥寄人有五事:一者,先问沙弥:“某可汝意不?”二者,“汝承事主能可人意不?”三者,“设呵骂汝,不得言:‘非我阿阇梨,骂我为非。’”四者,“承事主如事我。”五者,“如法教汝,不得舍去。”
持沙弥至主,许寄时有五事:一者,当教头面礼;二者,教自归;三者,当言:“卿视我沙弥如卿沙弥。”四者,“我从彼来还,自当归我。”五者,“若我无常,长属卿。”
受人寄沙弥有五事:一者当教读经,二者教莫犯戒,三者当教随众上下,四者当教行步法则,五者教恭敬众人。
比丘僧饭时有五事:一者上座未坐不得先坐,二者上座未受案不得先受,三者上座未饭不得先饭,四者上座饭未讫不得先止,五者上座未起不得先起。
受案有五事:一者当持手巾并受,二者当阔尺六,三者当持手巾连案若机足,四者当却膝,五者两肘不得离膝。
复有五事:一者,已受莫离;二者,不得狂左右顾视;三者,已离当从上座受;四者,设人不应不得食;五者,若人宿与不相便可,当自作方便、若自呼人。
复有五事:一者左右手不得有所携持,二者不得大呼有所求索,三者授人钵当视上下相前人,四者授钵当右手抚上,五者当护所受。
复有五事:一者,人来授物,手近当更澡手;二者,不得持上著钵中;三者,若见不可意不应食,亦不得使左右人知;四者,食中不得唾上座前;五者,不应饭而饭之,堕罪。
复有五事:一者不得以手摩扪面目,二者左手已污不得近右手,三者若手已污不得护钵外,四者不得以污手正袈裟,五者不得持手巾拭腻手。
复有五事:一者,前杯筯设横当正之,不正者不得食;二者,食具已堕不应复食;三者,若人来有所益,常当以指堕柱之;四者,不见来时不应食;五者,饭食在前不得尝味。
复有五事:一者,饭时不得於坐上失气;二者,饭未已不得中唾前地;三者,急欲唾,唾履下;四者,已澡手不得复持履;五者,已持履自知手污,不取拭者不得以持袈裟。右饭食四十条事。
饭食上澡漱有五事:一者不得捼手杯上,二者不得手指挑撩口中,三者不得洟鼻大咳唾钵中,四者漱口不得令有饭吐钵中,五者不得大奋手污溅左右人。
复有五事:一者,持手巾不得教𦓔,当先熟历手;二者,不得奋湿所澡;三者,不得以手拭面目鼻口;四者,不得言:“我自有、不取、持去。”五者,当如法用之。
复有五事:一者,以拭手燥即当藏去膝上巾;二者,已即当正袈裟,不得罗左右人;三者,下座澡未已,不得呵令使来;四者,日达嚫不得乱语;五者,达嚫未竟不得乱起。
复有五事:一者,若上座为檀越说经,当正坐听;二者,若急欲去作众事,当过白摩波利;三者,急欲东西使,当语下座一人;四者,若得钱分即当捡藏之;五者,若有所还、若欲寄人,不得以足推徙,亦不得遥掷与。
饭上有十事,左右顾视无不有罪:一者,当视上座受案未;二者,当视上座前具未;三者,视下座亦尔;四者,人皆饭,当复视之,上座前少何等、有尽者为呼益;五者,视下座亦尔;六者,饭未已,当复中止视,上座欲得何等;七者,视下座亦尔;八者,当视上座已未,设自先已,以手持前所有,不得坐视;九者,视下座亦尔;十者,不得先取案,当排之、当徐待人。
比丘持宾揵澡槃有二十五事:一者,手不净不得擭上饰手;二者,手不净不得擭上盖;三者,手不净不得擭前口;四者,手不净不得使益水;五者,手不净不得擭前颈;六者,当从下捧腹;七者,水少但当小浇手使净;八者,当出益水,还入善浇;九者,欲益澡水,当先浇水三洗令净;十者,欲著水,当三倒易水满持入;十一者,欲持入,不得当道住;十二者,安著屏处;十三者,下常当使有枝;十四者,安正上盖;十五者,当宿盛水令满;十六者,持澡槃不得申曳有声;十七者,不得使上边污;十八者,不得使中有饭;十九者,弃不净水;二十者,弃水不得远,手徐徐泻之;二十一者,澡槃当先澡内外使净;二十二者,持澡槃手不净,不得中止持漱口;二十三者,持澡槃手污,不得擭宾揵上拭若口;二十四者,不得取灶下水用澡宾揵;二十五者,中外各当三更水澡乃得持入,欲持宾揵著槃中,不得大投使有声。
当用手巾有五事:一者,当拭上下头;二者,当用一头拭手,以一头拭面目;三者,不得持拭鼻;四者,以用拭腻污当即浣之;五者,不得拭身体,若澡浴各当自有巾。
若著僧伽梨时,持手巾有五事:一者,不得使巾头垂见;二者,不得持白巾;三者,当败色令黑;四者,不得拭面;五者,饭当用覆膝上,饭已当下去。设不去,若有来作礼、若起去,先取襞去之。
比丘僧有七人,不应作摩波利及直日:一者年老不任事,二者病疹疮不净洁,三者久病羸极,四者众人共使养病,五者上座日,六者摩摩德,七者直岁。是七人皆不应作,若有强健,如反不欲作者,不应诃问。自是后世珍宝藏。
作钵泥僧摩波利,当行百六十德。作直月,当行六十德。作直日,当行十德。作摩摩德,当行三十德。作直岁,当行十德。此上五人如上行者,久久会至无为度世道矣。
钵泥僧摩波利,有十五德:一者,用佛故;二者,用法故;三者,用比丘僧故;四者,当惜众物;五者,当惜招提僧物;六者,当惜比丘僧物;七者,当知佛事;八者,当知招提僧事;九者,当知比丘僧事;十者,不得持塔物著招提僧物中;十一者,不得持塔物著比丘僧物中;十二者,不得持招提僧物著塔物中;十三者,不得持招提僧物著比丘僧物中;十四者,不得持比丘僧物著塔物中;十五者,不得持比丘僧物著招提僧物中。
复有十五德:一者,欲有所作,当白报众人;二者,不得割夺众物独匿自入;三者,不得持众人物私意饶益亲厚;四者,不得断取众家物以匿施用作名字;五者,当数护理众家卧具;六者,若有病痛当占视,随所思持与之;七者,当恭敬瞻视比丘僧;八者,为比丘僧作饭食当令净洁;九者,当随婆罗门意;十者,譬如事鬼神无有异;十一者,不得自瞋喜;十二者,欲行清净,不得露身於灶下作事;十三者,日暮常当自起案行门户,视诸比丘户皆闭不?设见异人不得即呵,问言:“卿为是沙门?”问讫当复待明日;十四者,不得扫寒著热;十五者,不得扫热著寒。是为十五事。
营事维那饭时於堂中当行二十五德:一者,已布空案,当自身行遍视下竟皆遍净不;二者,不得先布空案;三者,上座已有,应分饭;四者,一切所有分布皆当至沙弥、若白衣受;五者,三师在中不得持增益;六者,作分上下当使平等;七者,分饭自当更手令平;八者,欲分羹当三回杓乃斟;九者,令汁滓调;十者,不得即以釜中羹著人钵中,皆当先更分著器中;十一者,所有分不得於上语笑;十二者,不得遥大呼言:“取某来。”十三者,众中有不食羹者,为取所便与之;十四者,若众中有不相便可者,不得即於坐中呵骂;十五者,急当念养病;十六者,饭时人持物来,当即分布尽之,不得言:“当遗后日。”十七者,急先益羹;十八者,急当益中饭尽;十九者,不得中止踞视僧;二十者,不得远离僧於前舍出;二十一者,皆已饭,当自视中所不具者,复视多少益;二十二者,不得住大呼从人,教捡食具去;二十三者,盖藏无令有声、捐弃著地;二十四者,当教人豫具扫帚澡水手巾;二十五者,当住待僧达嚫竟,自当白毕竟乃出去。
灶下有二十五德:一者,为钵泥僧尽力忍辱;二者,当佛法行恭敬等视上下;三者,若人从有所索,有即当一切与,不得逆欺言无有;四者,当早起行,视当一切具;五者,一切使人行,若有所买不得施乞之;六者,欲呼使,不得遥大作声呼;七者,一切有所作,不得使物器大有声;八者,一切当可众人意,不得自在直行强;九者,若人持饭来、若余物多少,即当白众人使日达嚫,不得独受便遣令去;十者,即分布令遍,设使过时当藏弃,不得便先尝视;十一者,若檀越来言欲作饭,未见所有不得即对人说;若主人持钱来作比丘僧饭、若钵泥僧与主人,若白贤者、共议所当两作,不得独自可。十二者,汲水不得大投瓶井中令水浊;十三者,不得自择米;十四者,澡釜三易水令净;十五者,勿持釜中热汤浇渎中;十六者,不得自然灶;十七者,不得自扫生草断去根;十八者,不得以生菜根叶著火中;十九者,不得持饭食注渎中;二十者,一切饭具当覆上,不得使尘坌;二十一者,不得教人作长分,设僧不食当自置弃之;二十二者,不得持众物倚身以作恩惠;二十三者,盖藏自当行视令坚;二十四者,不得分今日食遗旦日;二十五者,不得持旦食遗今日。
有七事以待新至比丘:一者来至即当问消息,二者当为次座上下,三者当给与房室,四者当给卧具被枕,五者当给与灯火,六者当语比丘僧教令,七者当语国土习俗。
教人市买有五事:一者当教莫与人诤,二者当教买净者,三者莫使侵人,四者不得走促人,五者当护人意。
买肉有五事:一者,设见肉完未断,不应便买;二者,人已断,余乃应买;三者,设见肉少,不得尽买;四者,若肉少,不得妄增钱取;五者,设肉已尽,不得言当多买。
教人汲水有五事:一者当使先净澡器,二者当使著屏处,三者当覆上令净,四者不得持腻汗污,五者若人有污不得复用。
教人破薪有五事:一者莫当道,二者先视斧柄令坚,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,四者不得妄破塔材,五者积著燥处。
教人择米有五事:一者当自量视多少,二者不得有草,三者择去鼠屎,四者不得令有穬,五者向净地。
教人洮米有五事:一者当用坚器,二者用净水,三者五易水令净,四者内著屏处,五者覆上令密。
澡釜有五事:一者不得持汁大冲釜底,二者当使盖器受污水出弃之,三者当满水,四者净澡木盖覆上,五者日暮覆之令坚。
然灶有五事:一者然火不得横薪,二者不得然生薪,三者不得然釜倒逆薪,四者不得自以口吹火然,五者不得持热汤浇火灭。
教人炊米有五事:一者,当教待气出而庄;二者,随气上米稍稍炊之;三者,安正甑不得令气泄;四者,著米甑中随覆之;五者,已熟下之,亦当覆上莫使露也。
择菜有五事:一者当去根,二者当令等,三者不得令青黄合,四者当使澡净,五者皆当令向火知之乃得布用。
作羹有五事:一者当教如次内物,二者当令熟,三者令味调适,四者当自视令净洁,五者已熟当去下火覆之。
教人澡案一切食具有五事:一者皆当三易水使净,二者拭使净,三者布案使相去二尺,四者皆当案正下橙令坚,五者不得令污比丘僧衣。
揵椎有五事:一者常会时,二者旦食时,三者昼饭时,四者暮投槃时,五者一切无常。
复有七法:一者县官,二者大火,三者大水,四者盗贼,五者会沙弥,六者会优婆塞,七者呼私儿。
当复知十二时揵椎。常会时先从小起稍至大,大下击二十,稍小二十一下,小小十下,复大三下。旦食大下八,昼食一通,投槃亦一通。无常者随视时。县官、水火、盗贼亦随时。会沙弥三下,优婆塞二下,呼私儿一下,持一通至比丘揵椎无后音。
有百六十事
钵泥僧会,摩波利所当行。钵泥僧会时,有五事:一者当礼佛,二者当礼僧,三者随次坐,四者不得大踞床使有声,五者遗上座处。
复有五事:一者,不得诤坐上下;二者,当恭敬上座;三者,当随众法令;四者,若摩波利次直日,若使作即当如法受;五者,已毕起坐,当过白和尚阿阇梨。
已受直日有五事:一者,当先受户钥;二者,当数铜佛像;三者,当数铜杳炉;四者,当数铜灯;五者,当数座席,自当承此。
扫塔上有五事:一者不得著履上,二者不得背佛扫塔,三者不得取上善土持下弃,四者当下佛像上故华,五者当旦过澡手自持净巾还。
拭佛像复有五事:一者当坚持,二者常拭令净,三者不得以手摩近面目罗手指,四者当自出钱买华,五者当布与人令散佛上。
扫塔下有五事:一者当先洒地,二者当使调,三者当待燥,四者不得逆扫,五者不得逆风扫。
扫除又有五事:一者不得去善土,二者当自手拾草,三者当取中土转著下处,四者不得令扫处有迹,五者扫塔前六步使净。
设大比丘僧会时,扫除讲堂中有七事:一者,当早起行视门户开未;二者,当捡空灯当并之;三者,当扫拭佛像去前宿华;四者,当烧香著佛前;五者,当作大灯火著堂中央,却正比丘僧坐席;六者,僧比丘事毕去,徐当洒地;七者,当更净扫地。
有五事洒地:一者当却行,二者当轻手,三者当令遍,四者当待燥,五者不得湔人衣。
扫塔地有五事:一者,不得背佛;二者,不得不掉手污人足;三者,不得扫去善土;四者,当自手除出弃之;五者,不得当人道,亦莫弃水中及圊中。
捡灯有五事:一者不得灭中炷,二者当泻中余膏作大灯然著佛前,三者当取空灯内著常处,四者不得妄破碎,五者若妄碎皆当应买偿著常处。
烧香著佛前有三事:一者易中故火,二者当自出香,三者当布与人。
整顿比丘僧床席有三事:一者,当安隐视床足使坚;二者,当下意扫拭令净;三者,拂拭席当使遍,不得令污比丘僧衣。
具香炉有三事:一者,当先除去故火,拾取中香聚一面;二者,当拭令净乃著火,还取故香著中;三者,著火不得大炽、不得少,令灰火疾灭冥。
然灯有五事:一者,当持净巾拭中外令净;二者,当作净炷;三者,当自作麻油;四者,著膏不得令满,亦不得令少;五者,当护令坚,莫悬妨人道污人。是直日法,如上行之得福。
右六十事直日所行。
摩摩德有十五德:一者,用佛故;二者,用法故;三者,用比丘僧故;四者,用和尚阿阇梨故;五者,用我弃家作沙门故;六者,用作主人,耐忍四远故;七者,当待四远故;八者,众中人有过,不得於前言当弹罚之;九者,众中一人有过,众人欲罚,当下座请之,不得独匿;十者,当有德;十一者,当能致檀越;十二者,四远比丘来,衣被破坏,当为乞丐补纳之;十三者,饭食一切当共用;十四者,占视病瘦当等;十五者,闻外有病比丘,当往看视之。
复有六事:一者不得招提僧物著塔物,二者不得招提僧物著比丘物,三者不得塔物著招提僧物,四者不得塔物著比丘僧物,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塔物,六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招提僧物。
复有三事:一者,一切从如毛发至无数,不得有匿;二者,从沙弥上至日,若有疾病、衣被破坏,当买与易,不得持作恩惠求名闻,皆当使平等;三者,一切塔有物、若招提僧所有物,不得行来出入,如此辈不得先受彼福。能护是事者,可为摩摩德。
复有四事:一者,从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,当与比丘僧共对计,具视凡疏白如是已,计众人皆知,要当所余视皆现在分明;二者,槃泥僧从十五日至十五日,若摩波利若僧共计视疏念非常,是为四行;三者,若比丘欲到彼面设宿,从问三法事等,问塔、若佛像、若僧数杂物、若比丘僧、若日名檀越姓字一切所问,皆当报语使得具知;四者,若国尊、长者、寺主、檀越持物多少来,即白僧令知具闻。如是四事,贤者所值已不惜,是为摩摩德功效,自净得度世道。
直岁有十德:一者,为三法尽力;二者,若有比丘从远方来,当迎安隐;三者,当给与床席若灯火三日至七日;四者,设房皆满,当自避,持处与之;五者,当数往问讯占视;六者,当为说国土习俗;七者,当忧所不具足;八者,若中有共诤者,不得有所助,常当和解令安隐;九者,若宿与不相便安,不得於众中呵骂,亦不得呼人使共作某,令主不可;十者,不得与摩波利共诤求长短,数於众中若行说之,亦不得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。如法行者可作直岁。
万物何因缘生?有五事:一者四时五行,二者种性,三者自然,四者施与,五者功德。直岁以是五事,会当得佛。
都摩波利揵椎有五事:一者当会,二者当会读经,三者布萨,四者会僧饭,五者一切非常。
复有五事:一者,挝揵椎时当先视早晚;二者,常当报上座;三者,当复待檀越视般泥僧具未;四者,当可众人意;五者,当次僧坐处,不得数起僧。
复有五事:一者不得正对僧坐,二者不得先自檀罚人,三者语但顺人意,四者白事不得增减人语,五者若有所分皆当调等。
复有五事:一者,若僧中不如法者,不应便自於众中呵骂;二者,不得违僧正令;三者,不得数舍僧出妄行;四者,事毕当从僧悔,若语言不可、分布不等,乞除罪;五者,白彼已不得先出去。
复有五事:一者,朝暮当行视病瘦;二者,当日行问讯上座诸大人;三者,当时往至檀越家劳问;四者,若有远许比丘来当安隐之;五者,若同学中有命尽,当占视远送之。是都摩波利二十五德。
从是五德:一者,后世在所从生,若有被病著床,当有自然持神药往瞻视护汝;二者,后世若在厄难处、无所闻知,当有自然呼者;三者,后世若在无谷水浆之处,当有自然持香甘羙食往与之;四者,后世若在不安隐处地饥渴,当有自然持甘露与之;五者,已受是福,后世会当得道神足。
当会,揵椎当先从小起,大下三十,次下二十,次下十,小小下五;如是至三,后大下三。会沙门时,便大下四十,次下三十,次下二十,次下十,小小下五;上三通,后三大下。若布萨时,先小小下七,大下五十,次四十,次三十,次二十,次小小下十;亦三通后,大下三。僧饭时,先大下四,疏直下二十,次下十,小小下亦十,次下五,后再通。无数随时,趣三通当视因缘,非常时无数,先急后缓或时先缓后急。是都摩波利揵椎法。
当会有五事:一者,闻揵椎声即当著袈裟出户往;二者,於讲堂户外当止住,正袈裟脱帽乃入;三者,有佛像者当头面著地作礼却礼僧;四者,当随次向上座;五者,当遗上座处,上座随坐踞随踞。
踞坐有五事:一者不得交足,二者不得双前两足,三者不得却踞两手掉捎两足,四者不得支柱一足申一足,五者不得上下足。
正坐有五事:一者不得倚壁,二者不得以手前据,三者不得以两肘据床,四者不得伏卧以两手捧头,五者不得以手指拄颊。
复有五事:一者不得倚左右人肩,二者不得妄起至上座边坐,三者不得妄咄叱摩波利若下坐,四者不得解袈裟著上座舍出,五者不得坐自摇使床有声。
复有五事:一者,欲出当先正袈裟,不得参差;二者,欲正袈裟,视左右不得令拂人面;三者,起时视地,不得过六尺;四者,起出不得使袈裟被地;五者,行直视前,不得左右顾视。
复有五事:一者,上座说经,不得从下是正;二者,设有上座自共诤语,不得从下有所助;三者,下座共诤语、若有所白,不得强呵止;四者,摩波利来前有所白使行,上座即当起,住下座者当言诺;五者,不得言上座某次当行,下座某常示,为我前自以作某。
复有五事:一者,已白罢去,不得於后说:“某今日所作为强自用耳。”二者,不得言:“我今日欲难某,但欲用某故置之耳。”三者,和尚阿阇梨有所过当随,若教先去有所取,当如教受语;四者,若自共归,不得先归入门,当随后倚右面,若行日中不得蹈师影;五者,人欲止留饭者,当报师已去,不得留止饭。
复有五事:一者,设人坚留饭不得报师,饭已即当求去,不得坐至冥;二者,若至冥归,当如事自说悔过;三者,不得屏处自誉言:“某今日独留我止饭,无所不有。”四者,不得於人前言:“我今日自当还饭,某强留我饭,使我腹中不安隐。”五者,还且当经行入室思惟念道,不得妄至人室中说世间事。
布萨时入众有五事:一者不得著靻屦入众,二者不得拄锡杖入众,三者不得持合竹扇持白手巾入众,四者不得白履入众,五者不得著屐入众。
复有五事:一者,比丘僧会,不得但著结袈裟入行众中;二者,不得当讲堂户中观僧;三者,不得踞户外听僧语;四者,不得住户中大呼座上人;五者,设讲堂户已闭,不得排开,急欲入当三弹指。
复有五事:一者,已读经戒,不应复作礼;二者,当低头从上下至坐;三者,不得排夺人处;四者,勿道口说外因缘事;五者,已安坐,不得语:“比丘僧今日会何太早?”
复有五事:一者,众人议事不得戏语,二者,不得妄唾前地,三者,不得持手捧膝,四者,不得持手捧头睡卧,五者,不得大张口吹。
至舍后有二十五事:一者,欲大小便当行时,不得道上为上座作礼;二者,亦莫受人礼;三者,往时当直低头视地;四者,往当三弹指;五者,上已有人,弹指不得逼;六者,已止住,三弹指乃踞;七者,正踞中;八者,不得一足前一足却;九者,不得令身倚;十者,检衣不得使垂圊中;十一者,不得大咽使面赤;十二者,当直视前不得顾听;十三者,不得唾污四壁;十四者,不得低头视圊中;十五者,不得视阴;十六者,不得以手持阴;十七者,不得草画地;十八者,不得持草画壁作字;十九者,用水不得大费;二十者,不得污湔;二十一者,用水不得使前手著后手;二十二者,用土当三过;二十三者,当澡豆;二十四者,三过水;二十五者,设见水草土尽,当语直日主者,若自手取为善。
不应用水有十事:一者作塔事,二者作比丘僧事,三者大寒,四者行道,五者不与女人共圊,六者欲起诵经,七者写经,八者作法衣,九者染衣,十者远行应请。是皆不得用水,若有香草得用水。
阴起有十事,五事有罪、五事无罪:一者见色起,二者闻因缘起,三者思念女人端正,四者思念故宿因缘,五者手持,有罪。无罪:一者谓卧寝,二者常习,三者卧频申,四者体有疮手爬近,五者欲行小便逼捉不得,阴起无罪。
从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为一时,百二十日属冬。从腊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为一时,百二十日属春。从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为一时,百二十日属夏,为长岁尽。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即属冬。作沙门不更夏,虽得钵和兰不得岁。或有十五日得岁者,或十六日得岁者沙门。
萨和多部者,博通敏智道利法化,应著绛袈裟。昙无德部者,奉执重戒断当法律,应著皂袈裟。迦叶维部者,精勤勇决拯护众生,应著木兰袈裟。弥沙塞部,禅思入微究畅幽玄,应著青袈裟。摩诃僧祇部者,勤学众经敷经义理,应著黄袈裟。
昔佛在世时,众被服惟纯直,不衣杂白。自后起,比丘罗旬逾每行分卫辄饥空还,佛知其宿罪,欲视殃福示后世明戒故,众僧分为五部,著五色袈裟,於是遂相承制。直至佛度世后,立号称名举取长,名其被色。
诸人集会悉共忍听!今比丘规度四方,诸可瑞应及施余业。众僧时会,皆共和忍:於是同辞专精禁戒,修行平等持护诸学。今者结界,此之言教悉共忍听:与并规度四方,以说禁戒结精舍界。堪能尔,咸共寂然;若能忍,便说不可。众僧会,以共专精平等结界,已说禁戒。众僧可之,便默然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