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遗教经论疏节要
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 译
宋晋水沙门净源节要
明云栖沙门袾宏补注
释此经分二:初总叙经义,二别解经文。
〇初、总叙经义
(夫化制互陈,戒定齐举,莫大乎《遗教经》焉。推徵解释,开诱行业,莫深於马鸣论矣。然则论主发挥《遗教》,亦犹龙树启明《大品》欤!彼则融有而即空,此乃扶律以诠定。是故中夜三唱,圆戒珠以严身。上士七科,滋法乳而延命。既而寡尢寡悔,二乘由是而功成。即事即心,三贤於斯而果满。非夫至圣最后垂范者,则安能至於兹乎!在昔罗什法师既翻於经,而真谛三藏续译於论。故得有唐太宗降乎敕命,永怀圣教,用思弘阐,而《词林》载之,昭昭然若悬日月於太清,令万物之咸睹也。
至若昔贤通经,虽具章门,而绵历岁时,罕有传者。近世孤山尊者,仰经述疏,多遵台教,遂使舆宗,思而不学。抑又真悟律师,以《论》注经,虽不忘本,而皆存梵语,阙译华言。净源久慨斯文流芳未备,於是翻经论之格训,集诸家之奥辞,庶乎后裔皆受其赐耳。)
补注(序前应云:“释此经分二:初总序经义,二别释经文。”方与次科相应。旧本无,今为补之。言“节要”者,此经有《论》、有《疏》,源师盖撮略《论》、《疏》,而成此注也。)
〇二、别释经文(三):初释名题,二出译人,三解文义。
〇初、释名题。
佛遗教经
(经有通、别二名。“佛遗教”,别名也。“经”即通名耳。
梵语具云“佛陀”,此翻“觉者”,谓觉了性相之者。然具三义:一、自觉,觉知自心本无生灭;二、觉他,觉一切法无不是如;三、觉满,二觉理圆,称之为满。若凖《起信》,亦彰三义:一、始觉,即能证智;二、本觉,即所证理;三、究竟觉,即智与理冥,始本不二也。又《佛地论》第一,说佛𠕆其十义,恐繁不引。
“遗教”者,谓遗留教诫,勖彼群机也。教者,效也,使众生效之耳。
“经”者,梵语“修多罗”,古译为“契经”,正翻为“线”。此方不贵“线”称,故存於“经”。《佛地论》云:“能贯能摄,故名为经。”以佛遗教,贯穿所应说义,摄持所化众生故。)
亦名《佛垂涅槃略说教诫经》
(然上正题,人法齐举,以标其号。今兹别名亦尔,但广略有异。梵音“涅槃”,秦言“灭度”,义翻“圆寂”。考诸《唯识》,有其四种:一自性清净涅槃、二有余涅槃、三无余涅槃、四无住涅槃。若乃一往分文,摘字申义,亦具二种:谓佛说教诫,道洽德施,即有余也;而垂涅槃,身灰智灭,即无余也。)
补注(“垂”,临也。“垂涅槃”,犹言“临终”也。世人临终,语必切要,故云“遗嘱”。况四生慈父垂灭之遗教乎!子孙背先人之遗嘱,众生背先佛之遗教,均名大逆也,可弗慎诸!)
〇二、出译人
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
(姚秦,即后秦,姓姚名兴。
具云“鸠摩罗什婆”,此云“童寿”,以童子之年有寿者之智耳。其翻宣经论,宏功茂德,传文叙之详矣。
“译”者,《周礼.秋官司寇》云:“北方掌语之官曰译。”)
补注(释名题下,应有“出译人”科,旧无今补。)
〇三、解文义(七):初、序分;至七、离种(云云)无我分。
依吾祖马鸣论文,大科有七:初序分、二修习世间功德分,三成就出世间大人功德分、四显示毕竟甚深功德分、五显示入证决定分、六分别未入上上证为断疑分、七离种种自性清净无我分。
然诸经文,多明三分:初序分,二正宗,三流通。而序分有证信、发起之殊。今经但有发起、正宗、而无证信、流通。例如《般若心经》,义归一揆。
抑又今所述注,翻梵从华,发辞申义,则多录孤山疏文。若夫译“摩诃衍”,此云“大乘”,则遵《起信论》旨。其或辩注悬科,引文托证,则略为改易。至于判教被机,复引祖训,为其正教量耳。
〇初、序分(六):初法师成就毕竟功德、二开法门成就毕竟功德、三弟子成就毕竟功德、四大总相成就毕竟功德、五因果自相成就毕竟功德、六分别总相成就毕竟功德。
〇初、法师成就毕竟功德
释迦牟尼佛。
(“释迦”,此翻“能仁”,姓也。“牟尼”,此翻“寂默”,字也。故马鸣论云:“能仁以家姓尊贵,即别相也。寂默以自体清净,即总相也。”若总若别,唯“佛”兼之,即十号之一也。然则“能仁”约事为别,“寂默”约理为总。“佛”该总别而理事融通,其唯大觉乎!是则以大觉为大法师矣。)
补注(问:诸经结集,俱云“如是我闻”,为断三疑。此何不尔?答:首称“释迦牟尼佛”,佛不自称,则非佛重起,一疑断。言“释迦”,则非他方佛来,二疑断。言“释迦”,则非阿难成佛,三疑断。盖变格而合常者也。)
〇二、开法门成就毕竟功德
初转法轮,度阿若憍陈如。
(佛初成道於鹿野苑,三转四谛法轮。“法”即轨持,“轮”者如帝王轮,从喻得名。若约法说,圆摧障恼,名“转法轮”。《俱舍论》亦名“梵轮”,如来大梵之所转故。《大疏》云:“流演圆通,名之为轮。自我之彼,故名为转。”
“陈如”翻“火器”,姓也。“阿若”翻“无知”,名也。然《四十二章经》为“憍陈如等五人”,一陈如,二頞陛,三跋提,四十力迦叶,五摩诃拘利。今但标上首,以摄余四。
然此“法门成就”,则初转法轮,最后说法。后“弟子成就”,则陈如、跋陀。而圣智之巧,隔句配义矣)
〇三、弟子成就毕竟功德
最后说法,度须跋陀罗。
(本《论》约白净法二种释之。此句则涅槃白净法。上句初转法轮,则道场白净法。
“须跋陀罗”,此云“好贤”,或云“善贤”,外道名也。住鸠尸那城,年一百二十,闻佛涅槃,方往佛所,闻八圣道,心意开明,遂得初果。乃从佛出家,又为广说四谛,即成罗汉。)
〇四、大总相成就毕竟功德
所应度者,皆已度讫。
(谓中间所度,其人无量,故科为“大总相”也。)
补注(中间所度无量,则被机不一。故始陈如,终跋陀,似专为小乘,而实兼乎大乘也。)
〇五、因果自相成就毕竟功德
於娑罗双树间,将入涅槃。是时中夜,寂然无声。
(因诣双树,然后示灭,故《论》云“因自相”也。“娑罗”,此翻“坚固”。言“双树”者,上枚相合,下根相连,一荣一枯。相合似连理,荣枯似交让。其华如芙蕖,果大如瓶,其甘如蜜。凖《涅槃经》,则四方各双,即表四德,以破八倒。若依三卷经文,似唯一双,以破断常。此亦大小二机,所见各别。
“将入涅槃”者,将入是因,涅槃是果,故《论》云“因共果自相”也。上明双树,若表四德,即无住涅槃。今文即舍有余,入无余也。
言“中夜”者,成就二种中道,故《论》云“总自相”也。一者正觉中道,二者离正觉中道。故知中夜入灭,表离断常二边矣。
“寂然无声”者,既离正觉中道,故《论》云“果自相”也。寂然者,自性离念也。无声者,自性无说也。即自性清净涅槃,心言罔及。亦是本《论》“自性无说离念涅槃果”耳。
补注(一者离断常,二者亦不住离断常。不住离断常,即是离中道,此佛果自相也。)
〇六、分别总相成就毕竟功德
为诸弟子,略说法要。
(上首眷属人位差别。“诸”者,不一也。学居师后,故言“弟”。解从师生,故称“子”。
“略说法要”者,世出世间法位差别。下文第二分,即世间法。从三至七,皆出世法。
序分竟。)
补注(“略说法要”者,垂灭无复再会,中夜为时不多,是以略而言之,唯取具要。闻者宜尽心焉。)
〇二、修习世间功德分(三):初对治邪业功德,二对治修习止苦功德,三对治修习灭烦恼功德。
(此即三障也,苦是报障,余二如文。修此对治,止离四趣,未出三界,故总明“世间功德”也。)
〇初、对治邪业功德(四):初依根本清净戒,二方便远离清净戒,三结示二戒能生定慧,四别伸五劝修戒利益。
〇初、依根本清净戒
汝等比丘,於我灭后,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。如闇遇明,贫人得宝。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。若我住世,无异此也。
(“比丘”,梵语,此含三义:一怖魔,二乞士,三破恶。《论》云:“此修多罗中每说比丘者,示现远离相故,复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一乘共故,又於四众亦同远离行故。”凖《起信论》,“摩诃衍”,此翻“大乘”。“大”即体、相、用三大,“乘”即诸佛菩萨所乘法故。下经示堪忍道,即菩萨所乘。若谓今经约始终小机所见,得析空寂默,属藏教者,恐失马鸣深旨矣
“於我灭后”者,示现遗教义故。“尊敬木叉”者,即不尽灭法也。以不尽法清净法身,常为世间作䆒竟度故,令尊重珍敬。梵语“波罗提木叉”,此翻“别别解脱”,亦云“处处解脱”。谓身口七非。五篇等过,不令有犯,故得前名。戒体既全,克取圣果,故彰后号。《论》云:“此木叉亦是毗尼相顺法故,复是诸行调伏义故。”
次示解脱,得度二种障。“闇遇明”者,度有烦恼闇障,如盲得眼。“贫人得宝”者,。度空无善根障,如满足财宝。
“是汝大师”者,示现波罗提木叉是修行大师。“住世无异”,示住持利益,人法相似故。以佛处世,常以篇聚训人。此法既存,则如佛在,此则清净法身不灭也。)
补注(“不尽灭法”者,佛灭则法灭,以有戒存,则法不尽灭。有此不尽灭之戒法,是如来法身常度众生也。)
〇二、方便远离清净戒(二):初不同凡夫增过护,二不同外道损智䕶。
(《论》云:“䕶根本净戒”,此䕶初文“依根本”义,有其二种:一者不同凡夫增过䕶,二者不同外道损智䕶。遮戒虽多,今约喜犯者,曲加诚勉。能止此恶,则名清净。)
〇初、不同凡夫增过䕶。
持净戒者,不得贩卖贸易,安置田宅,畜养人民、奴婢、畜生,一切种植,及诸财宝,皆当远离,如避火坑。不得斩伐草木,垦土掘地。
(“不得”两字,贯於下文。
“贩”者,一、方便求利过。
“卖”者,二、现前求利过。
“贸易”者,三、交易求利过。《论》云:“若依世价,无求利心,不犯。”贸易,谓交博也,如以衣易衣,以衣易钵等。《萨婆多论》以四义制之。
“安置田宅”者,四、所安业处求多安隐过。《善见》云:居士施田地,别人不得用,若供养僧者得受。若以池施僧,供给澣濯,及一切众生听饮用者,随意得受。
“畜养人民”者,五、眷属增过。此是外一属,非同意者。何故不但言“人”,而复说“民”者?以其同在人中,於善法不了,畜之生漏。故《增一》云:长者将施,佛不受。若受者,渐生重罪。《僧祇》云:若施园民妇人,不应受。若言施供给僧男净人,得受。尼僧反之。
“奴婢”者,六、难生卑下心过。《日藏分》云:“於我法中,假令如法,始从一人乃至四人,不听受田宅、园林、车马、奴婢等常住物。若满五人,乃得受之。”《大集》亦同。
“畜生”者,七、养生求利过。《四分律》云:“比丘畜猫、狗,乃至众鸟,并不得畜。”南山云:“今有施佛法家畜生,而知事有卖者,并不合圣教。”
“一切种植”者,八、多事增过。《僧祇》云:“为僧营理者别得人,不开。自种、教他,一切不合。”
“及诸财宝”者,九、积聚增过。若元作自畜之意,不合。若拟净施与他,依律文开。《僧祇》云:“若病人得者,令净人畜,为贸药故。”又云:“末利夫人施僧布萨钱,佛言听受。”凖义付他。《善见》云:“若施器仗,僧应打坏,不得卖。施药器者,不得捉,得卖。”
“皆当远离”者,文虽在前,义则居后。故论主云:“此十种增过事,修行菩萨宜速远离,不应亲近,避大火聚相似法故。”
“不得斩伐垦掘”者,十、不顺威仪反损众生过。外人妄计草木有命。如来顺世息谤,不得斩伐草木,以示慈心,即毗尼中“坏生种戒”。垦土掘地,即“掘地戒”。《四分律》云:“若野火来近寺,为䕶住处故,比丘得剗草掘土,以断火故。”《萨婆多论》:“不掘地坏生,凡有三益,是名大䕶。”
有本云“不得参预世事”为十一过者,文既在后,今所不依。
补注(草木有命者,外人以有知为命,如来以有生为命也。草木有生而无知,有生者不宜杀。以此顺世,非顺其有知也。)
〇二、不同外道损智䕶(二):初行法根本,二行处根本。
(谓世间分别见故,此分别见,有五句十种。)
〇初、行法根本
合和汤药,占相吉凶,仰观星宿,推步盈虚,暦数算计,皆所不应。
(合和汤药者,以邪心求利故。若学五明,以济於物,如《华严》中学医方明,谓善方药,疗治众病,即五地菩萨耳。
占相吉凶者。《周易》云:“吉凶与民同患。”若依《华严》学工巧明,谓占相工业,由前世善恶为因,感此吉凶之报。
仰观星宿者,同不净活命,观视星宿也。“宿”,音“秀”,谓五星、二十八宿等。
推步盈虚者,“步”亦推也。《周易》云:“天地盈虚,与时消息。”
暦数算计者,“暦数”,列次也。《尚书.洪范》云:“五曰暦数。”孔颕达《正义》谓:“算日月行道所暦,计气朔早晩之数,所以为一岁之暦。”
皆所不应者,总结遮止。《论》云“遮异见”也。
夫沙门者,志求解脱,当制心一处,岂得攻乎异端,损减正智?且秦缓不救膏盲,禆灶安知天道。世间方术,信虚诳矣。假如法门之慈济,一行之阐扬,则释子之五明,有禆正化。世有内昧道要,影附高踪,惟利是求,不思圣制。往不可谏,来者可追。
昔人以此行法根本,注为悬科者,无乃失之於近乎?有谓其行法根本,即是前文“依根本清净戒”者,此又失之於远矣。且马鸣谓:“此修多罗中,建立菩萨所修行法有七分。”所修行法既通一经,故凖近文,科此五句。如谓未然,吾从《论》也。
补注(药以济病,而云“不应”者,以邪心求利故。邪心有二:一、不知天命,妄冀延年;二、杀生充药,利人害物。皆名邪心。以之求利,为罪弥大。未登五地,且究一心,无暇为此。)
〇二、行处根本(三):初身处木叉,二口处木叉,三意处木叉。
〇初、身处木叉
节身时食,清净自活。不得参预世事,通致使命。
(节身者,俭绝他求,勤舍放逸。
时食者,离非时食,於食知止足也。
清净自活者,不相追求,远离四邪故。
不预世事者,自性止多事故。
不通使命者,自性不作轻贱事故。夫出家者,无为无欲,孤高自守。若为使命,则降志辱身,废乱正业。《易》曰:“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”况乎形服超世,而甘为贱役,良用慨然!律开为父母等驰书往返,一切不犯。
〇二、口处木叉
咒术僊药,结好贵人,亲厚媟慢,皆不应作。
(咒术僊药者,依邪法语,有二:一、咒术,依邪术恼乱众生语;二、僊药,依邪药作世辩不正语。
结好贵人者,依邪人语,有二:一、与族姓同好,多作鄙媟语;二、亲近族姓。多作我慢语。贵人,谓族姓权豪也。媟,狎也,郭璞云“相亲狎”也。)
补注(僊药、贵人,似滥身处,不专属口。但经文太散,姑束成三业亦得。)
〇三、意处木叉
当自端心,正念求度。不得包藏瑕疵,显异惑众。於四供养,知量知足。趋得供事,不应畜积。
当自端心者,无见他过也,见他过则不能自净其心。
正念求度者,勿得邪思也,起邪思则无由超度下地。
包藏瑕疵者,起瞋毒故,有过不甘发露。
显异惑众者,起痴毒故,现己胜行,令他不正解。
不应畜积者,起贪毒故,於供不知止足。
“瑕”,过也。“疵”,病也。显异惑众,不出五邪。王制曰“。疑众者杀”,毗尼云“得圣者夷”。
四供养者,谓饮食、衣服、卧具、汤药。趋得供事者,知节量,知止足,不求丰厚,故无畜积。《五百问论》:昔有比丘,多乞积聚,既不为福,又弗行道。命终作肉骆驼山,广数十里。适値凶年,国人日取食之,随割随生。俄而邻国取之,即大唤。问其故:答曰:“吾本道人也,为贪财不施,负此国人物多矣,故以肉偿之。我不负卿也。”或曰:性重之戒,都无教诲者何耶?
答曰:向佛总劝当尊重木叉,则包乎五篇轻重性遮,无所遗也。若惟勖重,则将犯轻。今轻尚嘱,重可知矣。大为之坊,民犹逾之,岂得惟约性重乎?)
补注(上三业中,自古高僧,有置庄田者,有畜夫力者,有锄地者,𠕆牧牛者,有听铃声者,有为七帝门师者,有示现种种神通者。盖大士所作,超出寻常,非律所拘,不可以此议彼。但末世比丘,初心菩萨,唯宜遵佛遗教。)
〇三、结示二戒能生定慧(三):初别结方便远离戒。二通示二戒为解脱因。三正明二戒能生定慧。
〇初、别结方便远离戒
此则略说持戒之相。
(略说戒相者,前“远离戒”,据佛灭后,人喜犯者,略示其相,故不广说也。)
〇二、通示二戒为解脱因
戒是正顺解脱之本,故名波罗提木叉。
(“戒是正顺”者,正以拣邪,顺不违理,则是逆生死流,顺涅槃流也。“解脱之本”者,有余、无余二种解脱,以戒为基,故云之本。“波罗提木叉”者,牒名证义,以“木叉”翻“解脱”故。此显戒名“木叉”,从果立称也。)
补注(一师云:“持者,正顺解脱,犯者,正顺烦恼。”亦通。终以前说为正。)
〇三、正明二戒能生定慧
因依此戒,得生诸禅定,及灭苦智慧。
(依戒得生定慧者,四禅八定由戒而生也。戒出三涂,定出六欲,慧出三界,故灭苦果也。)
补注(《首楞严》云:“因戒生定,因定发慧。”正此意也。然彼但说戒能生定,慧自从定而生。今则戒能生定,戒能生慧,与彼稍别,盖赞戒之至也。)
〇四、别伸五劝修戒利益
是故比丘,当持净戒,勿令毁缺。若人能持净戒,是则能有善法。若无净戒,诸善功德皆不得生。是以当知,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住处。
(当持净戒者,一劝不失自体。
勿令毁缺者,二劝不舍方便。
能有善法者,三劝远离诸过,身、语、意业常集功德。
诸善不生者,四劝知多过恶者,於三业中,一切时不生功德。
安隐住处者,五显示菩萨所修戒中有如是得失者,我当住安隐处,不住不安隐处。此正示现劝修利益胜义也。)
补注(虽名五劝,大意通结上文。“能有善法”者,即戒能生定生慧也。详言之,则六度万行,皆由此生故。安隐之处虽多,戒为第一,无能过者。)
〇二、对治修习止苦功德(三):初根欲放逸苦对治,二多食苦对治,三懈怠睡眠苦对治。
〇初、根欲放逸苦对治(二):初根放逸,二欲放逸。
〇初、根放逸(三):初戒䕶,二念䕶,三智䕶。
(此三生起者,虽住净戒,若不摄念,戒不坚固;摄念治障,由智裁择。)
〇初、戒䕶
汝等比丘,已能住戒。
(亦是蹑前起后。)
补注(蹑前者,蹑其所已能。起后者,起其所未能也。)
〇二、念䕶(三):初牧牛喻,二恶马喻,三劫贼喻。
〇初、牧牛喻(二):初法,二喻。
〇初、法
当制五根,勿令放逸,入於五欲。
(五根者,各能生识,故并名根。而不言意者,《论》云:“示现色、非色别故。”
勿放入。五欲者。应知色如热金。声如毒鼓。香如恶风。味如沸蜜。触如虺蛇。皆不可著。著则伤害。故勿令放逸也。)
补注(非色能宰色,故下文云:“此五根者,意为其主。”)
〇二、喻
譬如牧牛之人,执杖视之,不令纵逸,犯人苗稼。
(牛喻五根,人喻比丘,执杖喻摄念,苗稼喻三昧方便及正受功德。五欲不起,正念成就,如不犯苗稼。)
补注(石巩、南泉,领斯旨矣。又“三昧正受”,古谓华梵成文。今曰“三昧方便及正受功德”,则二须有别。)
〇二、恶马喻(二):初法,二喻。
〇初、法
若纵五根,非唯五欲,将无涯畔,不可制也。
(若不摄守五根,非独起欲妨道,将沉苦海而无涯畔。既失戒念,对治甚难,不可制也。故须防萌杜渐,勿令动心。)
〇二、喻
亦如恶马,不以辔制,将当牵人坠於坑埳。
(恶马,喻五根。不以辔制,喻无正念。坠坑埳,喻沉恶道。)
补注(牛、马二喻,似同而别。犯苗稼,喻败坏善根,为因。坠坑埳,喻沉沦恶道,为果。)
〇三、劫贼喻(二):初喻,二法。
〇初、喻
如被劫贼,苦止一世。
(澄照《戒疏》云:“公自而取曰劫。”)
〇二、法
五根贼祸,殃及累世,为害甚重,不可不慎。
(招殃累世,苦又过之。劝慎五根,诫勿起欲。)
补注(谤贤圣者,六万世而舌根尚缺。耽音乐者,证罗汉而习气犹存。殃之及也,宁有既乎!)
〇三、智䕶。
是故智者制而不随,持之如贼,不令纵逸。假令纵之,皆亦不久见其磨灭。
(有智之人,故名智者。夫有智则能裁断是非,分别利害。既知戒念是利而非害,故制而不随。既知根欲是害而非利,故持之如贼。《论》云:“此是重障,故不令纵。”
下示轻障。“假令纵之”者,谓细相习障,纵有根欲,不作意起也。不久者,势无自立故,见其磨灭者,云何立见示现,依见时说,故譬之无常,必归磨灭。)
补注(此承上文,五根既如牛、如马、如贼,是故智人制此五根而不随顺。“假令纵之”者,意谓五根决不可纵,就使纵之,亦不过薤露、风灯,刹那之间,总归磨灭耳,何足乐乎?此解与前少别,或可备一说云。)
〇二、欲放逸(四):初标由心,二劝勤遮,三示障法,四修三昧。
〇初、标由心
此五根者,心为其主。
(五根起欲,皆是自心。若本无心,五尘宁染?则知心王而为主也。)
补注(心为主有四:迦叶佛云:“欲生於汝意”,则以六识心为主。又云“意以思想”生,则以七识心为主。妄想是阿赖耶见分,则以八识心为主。含藏无性,即白净真如,则总之以圆觉妙心而为主也。)
〇二、劝勤遮
是故汝等,当好制心。
(既知五欲悉由心故,故劝防制。《瑞应经》云:“得一心则万邪灭矣。”)
补注(制有二:事制,则谨守根门,不令奔境。理制,则根境未寂,念自不生。)
〇三、示障法(三):初心性差别障,二轻动不调障,三失诸功德障。
〇初、心性差别障
心之可畏,甚於毒虵、恶兽、怨贼,大火越逸,未足喻也。
(可畏者,招感生死,无解脱期,既皆由心,安得不畏?毒虵喻瞋心,对违境。恶兽喻痴心,对中庸境。怨贼喻贪心,对顺境。三毒为害,过彼虵等,故云“甚於”。大火遍烧,以喻等分。等分越逸,亦过大火,故未足喻矣。)
补注(虵、兽、贼等,总喻可畏。今分配三毒者,虵主恚怒,兽主愚闇,贼主掳掠,据多分也。火之所至,玉石俱焚,无所拣别,故以遍烧喻等分也。)
〇二、轻动不调障
譬如有人,手执蜜器,动转轻躁,但观於蜜,不见深坑。譬如狂象无钩,猿猴得树,腾跃踔踯,难可禁制。当急挫之,无令放逸。
(动转轻躁者,识遍诸根,动无暂停,喻心有曀,不见未来。《百喻经》云:昔有贪夫,於野求蜜。既得一树,举足前进,欲取蜂蜜。不觉草覆深井,因失足而亡。
狂象者,喻心起三毒也。《涅槃经》以醉象狂逸,如贪恚愚痴,醉故多造恶业。猿猴者,喻根起五欲也。有说,譬如一猴现於五窗,心猴亦尔,遍彼五根。“腾跃”,释上狂象,“踔踯”,释上猿猴。“踔”,(丑教切切韵曰)猿跳也。
当急挫之者,示其抑入无动处故。无令放逸者,令其摄入调伏聚故。
补注(曀,阴而风也。阴喻昏沉,风喻妄想。清明之空为阴风所蔽,喻寂照之心为昏妄所障也。是以俱趣目前之欲,不思身后之虞也。)
〇三、失诸功德障
纵此心者,䘮人善事。
(由不制伏,则世出世善,悉皆丧灭。)
〇四、修三昧
制之一处,无事不办。是故比丘,当勤精进,折伏汝心。
(“制之一处”者,无二念三昧,翻断心性差别障。“一处”,谓心也。是故,制之於心,则四分差别,自然休息也。
“无事不办”者,起多功德三昧,翻断失诸功德障。文小不次,若依《论》在后,今顺经文居中。
“折伏汝心”者,调柔不动三昧,翻断躁动不调障,既知制心之益,是故精进折伏,不令动转轻躁也。)
补注(“无事不办”,所该者广。当知万法由心,其心一故,百千三昧辩才、神通、光明,无不具足。)
〇二、多食苦对治(三):初示平等,二戒多求,三劝筹量。
〇初、示平等
汝等比丘,受诸饮食,当如服药。於好於恶,勿生增减。取得支身,以除饥渴。
(药取疗病,不分善恶。以饮食为药,除饥渴之病亦然,不应於好食增心贪著,於恶食减心厌弃,意在除饥渴,不取珍美也。)
补注(“支”,持也。足持其身即已,不贪味也,所谓“为疗形枯聊接气”也。)
〇二、戒多求(二):初喻,二合。
〇初、喻
如蜂采华,但取其味,不损色香。
(蜂喻诸比丘。华喻受供养。取味喻除饥渴之恼。不损色香,喻不坏善心。)
补注(此解是言比丘不坏己之善心。)
〇二、合
比丘亦尔,受人供养,趋自除恼。无得多求,坏其善心。
(多求长贪,故坏其善也。)
补注(文云:“无得多求,坏其善心。”是坏彼施者之善心也。以求索无厌,施者生退倦故。如佛世比丘过聚落而掩门是也。以上下文贯之尤明。)
〇三、劝筹量。
譬如智者,筹量牛力所堪多少,不令过分以竭其力。
(牛能负重,若所负过分,则竭其力。比丘受施,多求美食,则败其道。)
〇三、懈怠睡眠苦对治(二):初合释前二睡眠,二离辩后一睡眠。
(《论》云:“懈怠者,心懒惰故。睡眠者,心闷重故。此二相顺,共成一苦。然起睡眠乃有三种:一从食起,二从时节起,三从心起。前二是阿罗汉眠,以彼不从心生故,无所盖故。)
〇初、合释前二睡眠
汝等比丘,昼则勤心修习善法,无令失时。初夜后夜,亦勿有废。中夜诵经,以自消息。无以睡眠因缘,令一生空过,无所得也。
(昼勤心者,对治从食起睡眠。夜不废者,对治从时起睡眠。无空过者,总结上二皆以精进勤策为能治也。《智度论》云:“眠如大闇无所见,日日欺诳夺人明。”是故宰予昼寝,仲尼贻朽木之责。那律假寐,能仁兴蚌蛤之讥。眠之废学妨道,其过大矣。)
补注(夜独举初、中、后者,向晦入息,人情之常,故昼日犹能修习,昏夜谓应睡眠,特为重警之也。)
〇二、离辩后一睡眠(二):初观察对治,二净戒对治。
(《论》云:“自余修多罗,示现第三从心起睡眠,有二种对治:一观察对治,二净戒对治。”
或曰:前二睡眠,唯一精进以为能治。今兹种,能治具二,何耶?
答:夫障有轻重,则治有一多。前二睡眠,从食从时,则所治障轻,故以精进通而治之。今从心起者,所治障重,故以观察、净戒。约法引喻,一一别治耳。)
〇初、观察对治
当念无常之火,烧诸世间。早求自度,勿睡眠也。诸烦恼贼,常伺杀人,甚於怨家。安可睡眠,不自警寤?
(无常有二:一粗,二细。一期生灭为粗,念念生灭为细。《论》云:“观诸生灭,坏五阴故。”
世间亦二,谓三界是器世间,六道是有情世间。而此依正,悉是速朽,如为火烧。又《仁王经》云:“劫火洞然,大千俱坏。”马鸣颂《无常经》云:“未曾有一事,不被无常吞。”
早求自度者,示求禅定、智慧,度所度故。
诸烦恼贼者,三毒烦恼,杀人法身慧命。《论》云:“观阴、入、界等常害故,是中可畏,求自正觉故。”)
补注(坏五阴者,一期一念,皆有五阴。)
〇二、净戒对治(二):初正明对治,二示对冶法。
〇初、正明对治(二):初明有对治,二明无对治。
〇初、明有对治(二):初示烦恼可畏,二劝净戒断除。
〇初、示烦恼可畏
烦恼毒虵,睡在汝心。譬如黑蚖,在汝室睡。
(烦恼毒害,己自名虵。更举黑蚖,喻之可畏。惑在心睡,起必害慧。蚖在室睡,起必害人。)
〇二、劝净戒断除
当以持戒之钩,早并除之。睡虵既出,乃可安眠。
(持戒去惑,如钩出虵,此言定共戒也。《论》云:“禅定相应心戒故。”《四分律》云:“云何为学?为调三毒故。”
虵出安眠者,上句明断惑,下句明已办。总而示之,以戒外防,以定内静,故能发慧断惑也。若乃外衒持相,内无定慧,我慢自高,戒取斯起,更引黑蚖以归心室,不知其可也。智者思之诫之。)
补注(发慧断惑,是道共戒。具斯二戒,定慧双修矣。)
〇二、明无对治
不出而眠,是无惭人。
(不能对治烦恼,而懈怠安眠,此则不耻愚迷,名无惭人也。)
〇二、示对治法(二):初正明胜法,二劝修胜法。
〇初、正明胜法
惭耻之服,於诸庄严,最为第一。惭如铁钩,能制人非法。
(“惭耻”二字,依经论合释。《涅槃》云:“惭者,内自羞耻。”《瑜伽》云:“内生羞耻为惭。”当知既怀惭耻,则策勤三业,不暇宁居,而能三学是修,速阶贤圣。故此以戒定庄严为第一也。而能制御非法,如钩制象。)
补注(戒定三学,皆以庄严法身。唯有惭耻方能习学,故云第一。)
〇二、劝修胜法(二):初正示劝修,二有无得失。
〇初、正示劝修(二):初劝其常修,二远离致损。
〇初、劝其常修
是故比丘常当惭耻,无得暂替。
(是胜庄严,故劝常修。)
〇二、远离致损
若离惭耻,则失诸功德。
(若离惭耻,则不能持戒。戒不净,故定不成。定不成,故慧不发。三者俱无,则世间、出世间功德,从何生耶?故失功德耳。)
〇二、有无得失
有愧之人,则有善法。若无愧者,与诸禽兽无相异也。
(《涅槃》云:“愧者,发露向人。”《瑜伽》云:“外生羞耻为愧。”《涅槃》又谓“无惭愧者,不名为人。”即与飞禽走兽,无相异也。)
补注(“愧”具上“羞耻”,葢一字当二义也。)
〇三、对治修习灭烦恼功德(三):初对治瞋恚烦恼,二对治贡高烦恼,三对治谄曲烦恼。
〇初、对治瞋恚烦恼(三):初示堪忍道,二校量最胜,三约能不能。
〇初、示堪忍道(二):初堪忍则三业清净,二不忍则妨失道德。
〇初、堪忍则三业清净
汝等比丘,若有人来节节支解,当自摄心,无令瞋恨。亦当䕶口,勿出恶言。
(《论》云:“修行菩萨住堪忍地中,能忍种种诸苦恼故。”支解无瞋,身、意净也。勿出恶言,口业净也。
然此一唱经,若例《金刚论》,即十八住中第十三忍苦住,当信行地也。《起信》亦云:“如二乘观智、初发意菩萨等。”彼疏释云:“三贤菩萨与二乘同故。”本《论》云:“复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二乘共故。”则知此经,化身所说,摄地前菩萨。《梵网》报身所演,摄地上圣人。故《华严疏》云:“《梵网》即舍那坐千叶华,摄离垢地戒波罗蜜耳。”昔人以《遗教》是藏、通菩萨同禀者,颇叶马鸣奥义。若谓《梵网》是别、圆菩萨自禀者,似违清凉深文矣。)
补注(无瞋似专属意,而云身意净者,住其支解,而手足不为捍御,即是身净。)
〇二、不忍则妨失道德
若纵恚心,则自妨道,失功德利。
(若纵瞋者,则自妨己道,失化利他。)
〇二、校量最胜
忍之为德,持戒苦行所不能及。
(谓第二地持戒苦行,校量第三地忍辱之德,所不能及。)
补注(云何戒行不及能忍?良由戒高者轻世,苦己者瞋他。忍则冤亲等观,苦乐无寄。故施戒生天,忍辱入道。何可及也!)
〇三、约能不能劝诫(二):初举能忍兴劝,二约不能伸诫。
〇初、举能忍兴劝
能行忍者,乃可名为有力大人。
(犯而不校,世称君子。是故行三种忍,悉名大人。)
补注(三忍有二。一苦行忍,二生忍,三弟一义忍。今且据二忍也。又一耐怨害忍,二安受忍,三观察忍,今𠀇据初忍也。“有力大人”者,凡夫以胜人为力,菩萨以让人为力。血气之力为小人,道德之力为大人也。)
〇二、约不能伸诫(三):初明不忍成愚,二示瞋恚过患,三对白衣校量。
〇初、明不忍成愚
若其不能欢喜忍受恶骂之毒,如饮甘露者,不名入道智慧人也。
(甘露是诸天长生之药。忍力既成,则益法身,延慧命。故以忍受恶骂,喻饮甘露。不由彼辱,宁显我忍?猪揩金山,喻意可识。苟不如是,则无证道智慧,名凡夫愚人。)
补注(猪揩金山,金则愈光。石磨剑形,剑则愈利。永嘉谓“不因谤讪起冤亲,何表无生慈忍力”是也。)
〇二、示瞋恚过患(二):初徵释过患,二诫令防䕶。
〇初、徵释过患
所以者何?瞋恚之害,则破诸善法,坏好名闻。今世后世,人不喜见。
(所以者何者,上徵下释。破善者,《华严》云:“一念瞋心起,百万障门开。”《论》云:“善法者自利智慧相故。名闻者利他,善法名称功德故。”人不喜见者:“自他世无可乐果报故。”)
〇二、诫令防䕶
当知瞋心,甚於猛火。常当防䕶,无令得入。劫功德贼,无过瞋恚。
(《论》云:“䕶自善法,如防火。䕶利他功德,如防贼。”)
〇三、对白衣校量(二):初白衣无对治法故容起,二出家有对治法不应起。
〇初、白衣无对治法故容起
白衣受欲,非行道人,无法自制,瞋犹可恕。
(“恕”者,《声类》曰:“以心度物”也。既受著五欲,复无白净对冶之法,容可起瞋。出家反是,不应瞋也。)
补注(白衣通六欲天,上界不行瞋故。比丘志出三界,何可自同白衣,故云反是。)
〇二、出家有对治法不应起(二):初法,二喻。
〇初、法
出家行道,无欲之人,而怀瞋恚,甚不可也。
补注(有欲之人,欲顺则憍恣,故起瞋。欲违则忿恨,故起瞋。今无欲之人而起瞋恚,故不可也,况有法对治乎?)
〇二、喻
譬如清冷云中,霹雳起火,非所应也。
(清冷云中,喻行道无欲。霹雳喻怀瞋恚。郭璞云:“雷之急激者谓霹雳。”《论》云:“示道分中不应有故。”)
〇二、对治贡高烦恼(二):初正设对治,二较量不应。
〇初、正设对治
汝等比丘,当自摩头,已舍饬好,著坏色衣,执持应器,以乞自活。自见如是,若起憍慢,当疾灭之。
(夫在家人,凭乎容仪以傲於物,所以冠冕严其首,剑佩饰其身,朱紫焕其服,僮仆供其役,帑藏积其财,尚须富而无骄,卑以自牧。我今跃出四民,期臻圣果,毁其形,坏其服,状非憍慢耳。摩头者,反手摩头,知无冠冕之严。舍饬好者,自身已舍剑佩之饰。坏色者,反顾坏服,绝朱紫之华彩。执持应器者,应器亲持,无僮仆之供役。以乞自活者,以乞食养命,无帑藏之积财。上五句明不应起慢。
“自见如是”一句,明智慧成就,常自观察故。后一句明慢起应治,憍慢设起,宜疾思惟以止妄心,故当灭之。
非正色、间色,故名“坏色”。《四分》云:“坏色,青、黑、木兰也。”“应器”,谓钵也。应法之器,故名“应器”。憍慢者,自举曰憍,陵他曰慢。《俱舍》云:“慢对他心起,憍由染目法。”)
〇二、较量不应
增长憍慢,尚非世俗白衣所宜。何况出家入道之人,为解脱故,自降其身而行乞也?
(《易》曰:“人道恶盈而好谦。”《老子》曰:“柔弱者生,刚强者死。”故知憍慢非世俗所宜。降身行乞者,摩头等五,悉是降身,举要而言,指归行乞。)
补注(举要者,未见行乞之人,而有冠冕,剑佩、朱紫、僮仆者也、故举一该四。)
〇三、对治谄曲烦恼(二):初举过设治,二诫谄劝直。
〇初、举过设治(二):初举过患,二设对治。
〇初、举过患
汝等比丘,谄曲之心,与道相违。
(希其意而道其言曰谄。是故其言谄者,其心必曲。道尚质直,故与道相违。)
补注(《维摩经》云:“从初发心,至坐道场,纯一直心,中间并无诸委曲相。”)
〇二、设对治
是故宜应质直其心。
(守心质直,则谄曲不起。《楞严》亦云:“出离生死,皆以直心”)
〇二、诫谄劝直(二):初诫谄曲,二劝质直。
〇初、诫谄曲
当知谄曲,但为欺诳。入道之人,则无是处。
(道务质直,以曲入道,则无所诣。)
〇二、劝质直
是故汝等宜当端心,以质直为本。
(正道名直。离边观中,舍事求理,悉名谄曲。)
补注(即边而中,尚非但中,况复偏执。即事而理,尚非单理,况复著相。如是质直,岂仅仅诚实之谓耶!)
〇三、成就出世间大人功德分(八):初无求功德,二知足功德,三远离功德,四不疲倦功德,五不忘念功德,六禅定功德,七智慧功德,八究竟功德。
〇初、无求功德(五):初知觉障相,二知觉治相,三知觉因果习起相,四知觉无诸障毕竟相,五知觉毕竟成就相。
〇初、知觉障相
汝等比丘,当知多欲之人,多求利故,苦恼亦多。
(多欲,烦恼障也。多求业障也。苦恼,报障也。)
〇二、知觉治相。
少欲之人,无求无欲,则无此患。
(远离三种妄相也。无求故无业,无欲故无惑,无患故无苦。)
〇三知觉因果习起相
直尔少欲,尚宜修习,何况少欲能生诸功德
(直尔少欲,已得必安。况因少欲,必获圣果。谁闻此利而不修习?除彼不肖人,盲瞑无智者。)
补注(直,但也。但只少欲,无别功德,然已有心安之益矣。心安有二:一者少欲则心不贪求,故安;二者少欲则心无忧怖,故安。)
〇四知觉无诸障毕竟相
少欲之人,则无谄曲以求人意,亦复不为诸根所牵。
(无谄曲,无惑也。不求人意无业也。诸根不牵,无苦也。眼根牵人受色,乃至身根牵人受触。)
补注(世之胁肩谄咲,婢膝奴颜,以求人意者,思遂其富贵利达之欲故也。无欲於己,则何求於人哉!)
〇五、知觉毕竟成就相。
行少欲者,心则坦然,无所忧畏,触事有余,常无不足。有少欲者,则有涅槃。是名少欲。
(心坦然,则法身显矣。无忧畏,则般若发矣。触事有余,则解脱成矣。三法具足,名大涅槃。故《论》云:“般若等三种功德果成就故。”又心坦然者,离谄诳也。无忧畏者,不他求也。触事有余者,卧觉一榻之宽,覆觉一衾之温,食觉一餐之饱,处觉容膝之安,斯皆有余,故常无不足。既心无他想,则涅槃不求而自至矣。)
〇二、知足功德(三):初对治苦因果,二复说清净因果,三示现三种差别。
〇初、对治苦因果
汝等比丘,若欲脱诸苦恼,当观知足。
(《论》云:“是中苦恼者,示现烦恼过从苦生故,远离他境界故。”)
补注(恼从苦生者,如盗心生於饥寒故。)
〇二、复说清净因果
知足之法,即是富乐安隐之处。
(《论》云:“成就对治法故,於自事中远离故。”)
补注(外贪求为他,内安乐为自。)
〇三、示现三种差别(三):初於二处受用差别,二於二事受用差别,三於二法中无自利、有自他利差别。
〇初、於二处受用差别
知足之人,虽卧地上,犹为安乐。不知足者,虽处天堂,亦不称意。
(得卧平地,且胜牢狱,所以安乐。既处金屋,更羡瑶台,故不称意。)
补注(谋臣安布衣以全躯,轮王希天位而堕地,可不惧乎!)
〇二、於二事受用差别
不知足者,虽富而贫。知足之人,虽贫而富。
(王戎牙筹,每计其产。颜渊陋巷,不改其乐。夫不知足者,恨珍宝之未多,嫌土田之未广,鄙栋宇之未丽。凡有施为,心常不足,非贫而何?知足之人,虽服絺绤,而有狐貉之温。虽食藜糗,而有膏粱之美。虽居蓬荜,而有夏屋之安。夫何故然?知足故也。《涅槃》云:“知足第一乐。”斯之谓欤!)
补注(王戎,晋人,位至三公,自执牙筹,会计财产,不知足故也。夏屋,大屋也,《诗》云“夏屋渠渠”是也。)
〇三、於二法中无自利、有自他利差别
不知足者,常为五欲所牵,为知足者之所怜愍。是名知足。
(欲牵者,爱色贪声,莫知其止。既无自利,何能愍他?知足者有二利:一、不为五欲所牵,是自利;二、能愍他,是利他。心既怜愍,必当教诲。《老子》云:“不善人者,善人之资。”)
补注(知足者愍,正意谓此等愚人,乃智人所怜。源师云能愍他是利他,盖委曲发明耳。)
〇三、远离功德(三):初、自性远离门,体出故;二、修习远离门,方便出故;三、受用诸见门,常缚故。
〇初、自性远离门,体出故
汝等比丘,欲求寂静无为安乐,当离愦闹,独处闲居。静处之人,帝释诸天所共敬重。
(初治无我执著障,即三三昧也。寂静者,示法无我空故。无为者,无相空故。安乐者,无取舍愿空故。
离愦闹者,治我所障。五众乱起,无次第故,众即我所也。故下文云:“当舍己众,他众。”由众故愦闹。
独处闲居者,治彼二无相障,即修三三昧也。然忘怀去来者,市朝亦江湖。睠情生死者,山林犹桎梏。今诫初心,宜求闲静,则观道易成耳。
诸天敬重者,治无为首功德障。静处是可重法,於诸善法为其首故,能为帝释诸天所敬重也。“帝释”,具云“释迦因陀罗”,此云“能主”,言其能为天主。居须弥山之顶,欲界第二天也。)
补注(无我执著障者,本无有我,以执著故而有我,是名为障。诸天敬,如空生静坐事。)
〇二、修习远离门,方便出故
是故当舍己众、他众,空闲独处,思灭苦本。
(众、即四人已上。己众,谓自己弟子及同学也。他众可知。舍之,则是离我我所,不复集生故。空闲独处者,方便慧成就,如法而住也。思灭苦本者,善择智成就,远离起因也。《法华》云:“诸苦所因,贪欲为本。”)
补注(“众”有二义:事则自他徒众是也;理则五蕴为己众,一切烦恼为他众。迷执五蕴,集诸烦恼,沉沦生死,故当远离也。)
〇三、受用诸见门,常缚故(二):初自他心境相恼,二复示无出离相。
〇初、自他心境相恼
若乐众者,则受众恼。譬如大树,众鸟集之,则有枯折之患。
(自他众,是能恼境。受众恼者,即所恼心。心既受恼,则诸见集生,生已自害,故次以大树况之。大树喻己心,众鸟喻自他众,枯折喻诸见集生。)
补注(利他名为菩萨,独善号曰声闻。云何乐众,乃云受恼?答:子舆氏云:“人之患,在好为人师。”解云:“学问有余,人资於己,不得已而应之。若好为人师,所以成患。”则彼之患生於好,今之患生於乐也。不然,自利利他,作一株大树,与天下人歇阴凉去,是名大利,何患之有。)
〇二、复示无出离相
世间缚著,没於众苦。譬如老象溺泥,不能自出。是名远离。
(缚著没苦,烦恼业染生也。老象喻缚著,溺泥喻众苦。象故身重,缚著厚也。老故溺泥,观智微也。所以溺众苦泥,不能自出。)
补注(世间缚著者,独处是出世法,乐众是世间法。)
〇四、不疲倦功德(二):初就法明不退,一约喻显精怠。
〇初、就法明不退
汝等比丘,若勤精进,则事无难者。
(既无疲倦,则於一切法行,善能趋入。岂同外道无益苦行乎?)
补注(抒水还珠,刺股取印,辍席成道。世出世间,何有难事?岂同外道者,明今是勤修正道故。)
〇二、约喻显精怠(二):初精进比水长流,二懈怠况火数息。
〇初、精进比水长流。
是故汝等当勤精进,譬如小水长流,则能穿石。
(以成就不退转故,劝修习长养。由精进匪间,如水不绝,则穿石也。)
〇二、懈怠况火数息
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废,譬如钻火,未热而息,虽欲得火,火难可得。是名精进。
(懈废,谓不精进,念处退失,不成就心慧故。火者,圣道如火,能烧惑薪。暖、顶以前,皆名未热。已热而息,火尚不生。未热数息,虽经年劫,终无得理。此说懈怠过也。
《华严》颂云:“如钻燧求火,未出而数息,火势随止灭,懈怠者亦然。”彼疏约三慧以辩懈怠:约闻,则听习数息,明解不生;约思,则决择数息,真智不生;约修,则定慧数息,圣道不生。禅宗六祖,共传斯喻。愿诸学者,铭心书绅。)
补注(精进二义:事则念念勤修,理则念念空寂。故云:“一念不生,是真精进。”)
〇五、不忘念功德(三):初明不忘念,二辩劝修,三示得失。
〇初、明不忘念(二):初明行中最胜,二明能遮重怨。
〇初、明行中最胜
汝等比丘,求善知识,求善䕶助,无如不忘念。
(略举三行。“求”者闻法行。善知识通三种:一教授善知识,二同行善知识,三外䕶善知识。今谓求教授也。闻名钦德曰知,睹形敬奉曰识,䕶者,内善思惟行,如闻而思,守䕶不失也。助者,如法修行行,谓如思而修,即是以行助解,求善助也。不忘念者,结为最胜。不忘正念,於三行中,为首为胜,故云“无如不忘念”。
上之三行,亦名三慧。慧以照了为义,行以进趣为义。照了进趣,悉由不忘念也。无闻慧,如覆器不能受水。无思慧,如漏器虽受而失。无修慧,如秽器虽不漏失,秽不可用。以不忘念,则既仰且完,而复清净也。故《涅槃》云:“四法是涅槃近因:一近善知识,二听闻正法,三思惟其义,四如说修行。若言苦行是涅槃因者,无有是处”今合初、二,故三也。)
补注(知识、䕶助有二:一者,知识是师,䕶助是友。不忘念者,方能承受师友教诲。忘念之人,明师良友日临之,无益也。二者,知识是一心,䕶助是三慧。不忘念,则一心了然,三慧具足。)
〇二、明能遮重怨
若有不忘念者,诸烦恼贼则不能入。
(以常念正道故,则烦恼怨贼不能入心害三种善根也。)
补注(三善根,即三慧。)
〇二、辩劝修
是故汝等,常当摄念在心。
(令初念处成就也。)
〇三、示得失(二):初失念成就多过,二得念成就多功。
〇初、失念成就多过
若失念者,则失诸功德。
(失念,谓有始无终也。无终则失三慧,慧失则圣果无由可阶耳。)
〇二、得念成就多功
若念力坚强,虽入五欲贼中,不为所害。譬如著铠入阵,则无所畏。是名不忘念。
(念力坚强者谓不忘念也。不为所害者。上法下喻。铠喻念力,阵喻五欲,铠,甲也。)
补注(如将刑罪人,临乐不乐,亦以不忘怖死念故。)
〇六、禅定功德(三):初明定,二劝修,三示益。
〇初、明定(二):初摄念能生,二定成有用。
〇初、摄念能生
汝等比丘,若摄心者,心则在定。
(谓八种禅定,因摄念生故。)
补注(《楞严》云:“摄心为戒,因戒摄定。”是也。)
〇二、定成有用
心在定故,能知世间生灭法相。
(禅定成就,则有果用,故能知生灭法相。如升太虚,下见万象。)
补注(《楞严》云:“因定发慧”是也。在定之心,不著於物,故云如升太虚。不著於物,斯能照物,故云下见万象。又如大海澄清,森罗自见。)
〇二、劝修
是故汝等,常当精勤,修习诸定。
(精勤,对治懈怠无修习方便障也。是故懈怠有三种:一不安隐懈怠,二无味懈怠,三不知恐怖懈怠。云何修习一一对治?示现精勤修习,节量食卧,及调阿那波那故。精勤修习,觉知诸定有通慧功德,及尽苦原故,大希有事故。精勤修习,观察生老病死苦,及四恶趣苦,我未能离苦。即精进对治也。)
补注(“诸定”者,定有多种,如四禅、八定、十六特胜等,乃至那伽大定。)
〇三、示益(三):初法,二喻,三合。
〇初、法。
若得定者,心则不散。
(功德成就,无所对治也。)
〇二、喻。
譬如惜水之家,善治堤塘。
(喻治堤塘则能积水,堤,限也,积土为封限也。)
〇三、合
行者亦尔,为智慧水故,善修禅定,令不漏失。是名为定。
(智慧合惜水,禅定合堤塘,不漏合心不散。《论》云:“示善修功德上上增长故,由禅发智,则知世间生灭法相故。”)
补注(为慧修定,定必发慧。为定修定,是名痴定。)
〇七、智慧功德(二):初正明智慧破障,二喻显四种功德。
〇初、正明智慧破障(二):初约有慧显是,二明无慧斥非。
〇初、约有慧显是(三):初能破理事二障,二难得常令防䕶,三明其难得能得。
〇初、能破理事二障
汝等比丘,若有智慧,则无贪著。
(贪著有二:一、於真实义处生著,名理障也。二、於世间事处生著,名事障也。若有智慧,则二著不起,名破障也。)
补注(《楞严》谓因妄显真。妄既本空,真亦不立,何可著也!)
〇二、难得常令防䕶
常自省察,不令有失。
(於一切时常修心慧故。)
补注(省察者,察知事理二障。时时省察,勿使障生,是二皆名心慧。)
〇三、明其难得能得
是则於我法中,能得解脱。
(即於第一义处远离贪著,故得解脱。)
补注(武帝之於达磨,是未能远离第一义故。)
〇二、明无慧斥非。
若不尔者,既非道人,又非白衣,无所名也。
(心无智慧,故非道人。形已削染,故非白衣。两端不摄,故无所名。)
补注(强与安名曰鸟鼠僧,僧众中尊,而有鸟鼠之名,可耻甚矣!)
〇二、喻显四种功德(二):初正明四种功德,二结叹照觉功能。
〇初、正明四种功德(二):初喻,二合。
〇初、喻(四):初喻闻,二喻思,三喻修,四喻证。
〇初、喻闻
实智慧者,则是度老病死海坚牢船也。
(此三深广,没溺众生,故如海也。闻法起信,如得牢船。必假思、慧,为㠶樯便风,方有所到。苟无此二,船虽坚牢,但在此岸。)
补注(信为道元功德母,故闻法起信,乃入道底本。如船为载物渡人之底本也。)
〇二、喻思
亦是无明黑暗大明灯也。
(闻而不思,则於道黑暗。故以思慧喻明灯也。)
〇三、喻修
一切病者之良药也。
(药以治病,如修慧能动惑。)
〇四、喻证
伐烦恼树之利斧也。
(以智断惑,乃证圣果。断惑之智,喻之利斧。)
补注(据文势,船、灯、药、斧,总喻智慧。今分属闻、思、修、证者,欲易晓也。)
〇二、合
是故汝等,当以闻、思、修慧,而自增益。
(即证果也。)
〇二、结叹照觉功能
若人有智慧之照,虽是肉眼,而是明见人也。是名智慧。
(四种修学功德,於分内处而有照觉,名明见人。)
〇八、究竟功德(二):初正明戏论,二劝修远离。
〇初、正明戏论
汝等比丘,种种戏论,其心则乱。虽复出家犹未得脱。
(戏论有二:一於真实理生戏论,二於世间事生戏论。於真实理,起四句执,是一非诸,名戏论。当知心之自性离四句故,故起定执,则挠其性,故云“其心则乱”。求那跋摩云:“诸论各异端,修行理无二。执者有是非,达者无违诤。”於法戏论,尚已不可。况为世间诙谐嘲谑耶?
“虽复出家”者,形虽离俗,心未证理,由乎二种戏论所乱也。)
补注(《信心铭》云:“才有是非,纷然失心。”故戏论心乱。)
〇二、劝修远离(二):初有对相远离,二无对相远离。
〇初、有对相远离
是故比丘,当急舍离乱心戏论。
(有彼彼功德相也。)
〇二、无对相远离
若汝欲得寂灭乐者,唯当善灭戏论之患。是名不戏论。
(无彼彼功德相也。结名不戏论者,示现行成就体性异故。)
补注(见有戏论,急舍离之,有彼彼功德相也。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,不见有戏论可舍离,无彼彼功德相也。)
〇四、显示毕竟甚深功德分(二):初略明,二广释。
〇初、略明(二):初菩萨常修功德,二如来说法功德。
〇初、菩萨常修功德
汝等比丘,於诸功德,常当一心。舍诸放逸,如离怨贼。
(功德,指上所说,一心者,无间断故。制之一处,即是於第一义心修也。如怨贼者,远离一心相违行,如怨贼故。)
补注(第一义心修者,以万行皆归圆觉妙心故。)
〇二、如来说法功德
大悲世尊,所说利益,皆已究竟。
(始说度陈如,终说度须跋,故利益究竟耳。)
〇二、广释(二):初常修功德,二说法功德。
〇初、常修功德
汝等但当勤而行之,若於山间,若空泽中,若在树下,闲处静室,念所受法,勿令忘失。常当自勉,精进修之。无为空死,后致有悔。
(勤行者,示现常修。山间等,示无事处。凡有五处,皆远愦闹。念所受法者,示修真实无二念故。勿令忘失者,令修现前故。精进修之者,以方便修故。无为空死者,於相似法处蘓息,远离上上心故。此谓爱著内凡,故於一生不能入圣,名为空死,此诫顶堕人也。后致有悔者,於晩时自知有余,悔不及事故,谓临终方悔者也。先民有言:“临死修善,於计已晩。”智者云:“有邺洛禅师,名播河海,住则四方云仰,动则百千成群,殷殷轰轰,於世有何利益?临终皆悔也。”)
补注(空死而悔有二:一是荒芜三业,全不修行,临终知堕恶处,故悔。一是得少为足,未证谓证,临终以非极果,故悔。今疏举重言之,轻可知矣。)
〇二、说法功德
我如良医,知病说药。服与不服,非医咎也。又如善导,导人善道。闻之不行,非导过也。
(良药,喻说法能破恶。善导,喻说法能生善。不受由机,非佛过失。)
〇五、显示入证决定分(三):初方便显发门,二法轮成就门,三分别说法门。
〇初、方便显发门
汝等若於苦等四谛有所疑者,可疾问之。毋得怀疑,不求决也。
(四谛是行者常观察,及依之起行,故劝问也。苦则八事迁迫,集则惑业牵报,灭则二脱离缚,道则三学能通。於此有疑,何能观察起行耶?佛今垂灭,故劝疾问。)
补注(一脱,谓二种解脱也,一者慧解脱,二者俱解脱。又一者解脱烦恼,二者解脱於碍。上唯小乘,下通菩萨)
〇二、法轮成就门
尔时世尊如是三唱,人无问者。所以者何?众无疑故。
(三唱者,示现法轮满足成就,三转实法故。无问者,示现证法满足成就故。无疑者,示现断功德满足成就故。)
补注(如来知众无疑,尚不须一唱,而必三唱。大慈大悲,愍物无己之心也。)
〇三、分别说法门(二):初经家叙,二正分别。
(彼众上首,知大众心行成就,决定复了知所证实义故,分别彼彼事以答如来故。)
〇初、经家叙
时阿㝹楼驮观察众心,而白佛言:
(阿㝹楼驮,亦云“阿那律”,亦“阿泥楼豆”,亦“阿难律陀”,皆一也。此翻“无贫”,亦翻“无灭”,亦云“如意”。昔施辟支佛一食,获九十一劫往来人天,常受福乐,于今不灭,所求如意。以兹三义,故有异翻。时为众首,故观察白佛也。)
〇二、正分别(二):初佛说无异,二比丘无疑。
〇初、佛说无异
世尊,月可令热,日可令冷。佛说四谛,不可令异。佛说苦谛实苦,不可令乐。集真是因,更无异因。苦若灭者,即是因灭,因灭故果灭。灭苦之道,实是真道,更无余道。
(先以喻显也。月是太阴精,故冷。日是太阳精,故热。而性不可易,世皆知之。今云可热,可冷者,日月宁易其性,佛言终无变异也。
“不可令乐”者,苦乐各实,不变异故。
“更无异因”者,集因定招苦果,终非道因所招也。《论》云:“示苦灭各自因故。”
“即是因灭”者,断集因也,又因灭是有余涅槃故。“因灭故果灭”者,后有因中不生,是灭苦果也,又果灭是无余涅槃故。
“更无余道”者,余道非真,不能趋灭也。)
补注(日月是幻妄之法,故可转移。佛言乃真实之理,焉能变异?是故反阴易阳,世容有之。逆理乱真,终无是处。)
〇二、比丘无疑
世尊,是诸比丘,於四谛中,决定无疑。
(决定者,苦乐因果入行决定故。无疑者,无异无余义故。)
补注(无异者,明烛其理,更无差异,故不疑。无余者,曲尽其义,更无遗余,故不疑。)
〇六、分别未入上上证为断疑分(三):初显示未入上上法,二为断彼彼疑,三重说有为无常相。
〇初、显示未入上上法(二):初约未办,二约已办。
〇初、约未办(二):初见灭怀悲,二闻法得度。
〇初、见灭怀悲
於此众中,所作未办者,见佛灭度,当有悲感。
(未办者,即内外凡,及前三果也。前三果残思在故,则有悲感。)
补注(如天人雨泪,阿难愁忧,是也。)
〇二、闻法得度
若有初入法者,闻佛所说,即皆得度。譬如夜见电光,即得见道。
(初入法者,即前所作未办人也,望极果人,通名初入。得度有二,谓从凡入圣,从圣至极,皆名得度。复以譬喻,示现见道速疾决定义也。)
〇二、约已办
若所作已办,已度苦海者,但作是念:世尊灭度一何疾哉!
(已办者,无学位人,已尽见思,出三界苦。於小乘中虽名已办,其实所知障全在,故见佛速灭,由不了生本不生,灭亦无灭,生灭即非生灭故。)
补注(如经云:“苦哉大圣尊,入真何太速!”是也。又云:“诸佛不出世,亦无有涅槃。”则了不生不灭之旨者也。)
〇二、为断彼彼疑(二):初经家叙,二正断疑。
〇初经家叙
阿㝹楼驮虽说此语,众中皆悉了达四圣谛义。世尊欲令此诸大众皆得坚固,以大悲心,复为众说。
(“圣”者,正也。无漏正法得在心故。“谛”有二义:一者谛实。二者审谛,释此二义,如《四圣谛品》。
“复为众说”者,托高勖下,寄现训未也。《论》云:“如来悲心淳至故,不䕶上上法也。”)
补注(曲被中下,非为上根故。远惠万世,非为一时故。)
〇二、正断疑(六):初自他俱灭,二法门常住,三利他事毕,四总显已度,五示得因缘,六因果住持。
〇初、自他俱灭
汝等比丘,勿怀悲恼。若我住世一劫,会亦当灭。会而不离,终不可得。
(“会亦当灭”者,住世虽久,时会亦灭。会而不灭,终不可得。上明自灭,此云他灭。岂唯我然,一切皆尔。会,聚也。既有聚会,必归离散。聚散有二:一师资聚散,二五阴聚散。是则一切皆无常也。)
补注(师资者,言一众聚散,未有主常领伴,伴常随主者也。五阴者,言一身聚散,色阴则四大合而必离,四阴则妄念起而必灭,故曰一切皆无常也。)
〇二、法门常住
自利利他,法皆具足。
(自利者,修因得果。利他者,说法化生。至圣流慈,宣说法门。无不具足。此法常在世间,众生自可修学,不须我住也。)
〇三、利他事毕。
若我久住,更无所益。
(法既具足,我住何为。)
补注(无益有二:一者,诸佛住世,止为说法利生,法既足矣,故无益。二者,佛若久住,则众生不生难遭之想,故无益。)
〇四、总显已度
应可度者,若天上、人间,皆悉已度。
(於彼彼众自利事讫,则是令彼彼天人修因得果也。)
〇五、示得因缘
其未度者,皆亦已作得度因缘。
(其未修习者,依不灭法门,能作得度因缘。则是已为下种,未来熟脱。法门在世,可修学故。)
补注(熟脱者,善根纯熟,得解脱也。)
〇六、因果住持(二):初对因,二对果。
〇初、对因
自今以后,我诸弟子展转行之。
(弟子行之者,因分住持不坏。灭后弟子常依修习,展转传授,不断绝也。)
〇二、对果
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。
(法身常在者,果分住持不坏。以弟子所行之法不断绝,即是如来五分法身常在世也。)
补注(佛身虽灭,佛法常存。依法修行,是佛住世。)
〇三、重说有为无常相(二):初正示有为,二引己作证。
〇初、正示有为(三):初无常求脱,二以智灭痴,三观身不净。
〇初、无常求脱
是故当知,世皆无常,会必有离。勿怀忧恼,世相如是。当勤精进,早求解脱。
(《论》云:“示现於此处劝修世间生厌离行故。”当勤精进者,於有为相中得解脱故。)
〇二、以智灭痴
以智慧明,灭诸痴暗。
(复示如实观,灭我我所见根本故。)
补注(痴暗,即无明也。凡夫见有我及我所,此见从无明生,非智不灭。)
〇三、观身不净
世实危脆,无坚牢者。
(阴等诸法,悉皆虚妄。)
〇二、引己作证(二):初略示己灭,二广辩患相。
〇初、略示己灭
我今得灭,如除恶病。
(阴身如恶病,得灭如病差。)
补注(佛妙色身,即是法身。而喻恶病者,示同凡夫,作警省也。)
〇二、广辩患相
此是应舍,罪恶之物,假名为身,没在老病生死大海。唯有智者得除灭之。如杀怨贼。而得欢喜?
(没大海者,《论》云:“复示可厌患故,唯有智人,能厌能喜。”)
补注(见身存则悦而不厌,故贪生。见身灭则忧而不喜,故避死。此愚人所为也,智人反是。)
〇七、离种种自性清净无我分(二):初对治自性障,二明清净无我。
〇初、对治自性障(三):初正明实慧,二劝勤修习,三三界无常。
〇初、正明实慧
汝等比丘,常当一心。
(知五阴法中,种种妄想,悉从心起,故以心为主,则令制之一处也。)
补注(“一心”二字,总结上来诲示多种法门。良由一心为万法主,故云“制之一处,无事不办”。)
〇二、劝勤修习
勤求出道。
(以一心如实慧,难可得故,劝令精进。)
补注(乱心者,违实理之妄知也。一心者,如实理之真知也,故云如实慧。得如是慧,宁是易事?故应勤求也。复有二义:一者事,据上文,当是一其心以求出道故。二者理,以一心如实慧即是出道故。)
〇三、三界无常
一切世间动不动法,皆是败坏不安之相。
(“世间”,总标三界。“动”即欲界,“不动”即色、无色界。“败坏不安”者,结指无常。)
补注(上二界寿命长远,外道以为不动,不知三界皆属无常。故经云:“三界无安,犹如火宅。”)
〇二、明清净无我(三):初劝止三业,二示将归灭,三正显遗训。(即是於甚深法中寂灭故。)
〇初、劝止三业
汝等且止,勿得复语。
(净口业也。口业净故,则意亦净也。《论云》:“示三业无动,是寂灭无我相应器故。”)
补注(问:此中何缺身业?答:凡侍於所尊,有问则从座起,承问则起而对,是身口常相须。故口不动,兼身亦不动也。三业不动,是与寂灭无我相应之法器也。)
〇二、示将归灭
时将欲过,我欲灭度。
(已当中夜,所以不过,表中道也。中道二种,如前说。今显表离断常之中,亦密表佛性中也。
“我”有三种:一见,二慢,三名字。如来见、慢已尽,随顺世间,名字称“我”。今当灰灭假身,则名字亦无,即是无余涅槃,真无我法也。)
补注(是知佛以中为命,中存佛存,中灭佛灭。安住中道,即是十方常住佛也。)
〇三、正显遗训
是我最后之所教诲。
(小乘训世,凡五十年。今将涅槃,更略教诫,故云“最后”。《论》云:“於住持法中胜,以具遗教故也。)
补注(“最后”者,犹著述家所谓“绝笔”也。又前所谓临终之语,语必切要是也。故如来末后殷勤,必欲万世遵而守之也
问:此既云小乘训世,何前言不得约小机属藏教?
答:《论》云:“此经每说比丘者,示远离相故,复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二乘共故。”则知此经正为二乘,傍兼菩萨。云小乘训世者,举多分也。此马鸣深旨也。)
佛遗教经论疏节要
佛云:“吾言如蜜,中边以甜。”又云:“治世语言,以即实相。”故三祖不难至道,而嫌拣择。有以也。今时人喜玄,一大藏教,凡入理深谈,兢互传诵。至平易切近处,或弁髦之。抑拣蜜於中边,而实相顾不遍耶?嗟乎!最后叮咛,言犹在人耳也。镂骨铭肌共报恩,於是乎刻遗教。
古杭云栖袾宏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