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 卷第二
隋天台智者大师 说
弟子法慎 记
弟子灌顶 再治
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
(释此一段有三卷,今之一卷正释外方便,是中明调伏欲界粗心中浅近方便,寻者想不便,疑一向涉事浅近,说易行难,岂得即论理诸深方便也?至下释第七大段修证中有十二卷,乃当随禅事理深浅,约证位之前,节节明行行、慧行二种善巧用心之相。此文并未流传,故记以知之。)
行人若能通达如前所辩五种,明诸禅相,则内信开发。若欲安心习学,必须善知方便。今明修禅方便,大开为二:一者、外方便,即是定外用心之法;二者、内方便,即是定内用心之法。此二通言方便者,善巧修学之异名。行者於初缘中善巧修习,故名方便。若细论,外方便亦有通定内用,内方便亦有得定外用。今一往从多为论,应如上分别。
就明外方便,自有五种:第一、具五缘;第二、诃五欲;第三、弃五盖;第四、调五法;第五、行五法。此五五凡有二十五法,并是未得禅时初修心方便之相。
第一、具五缘者:一、持戒清净;二、衣食具足;三、闲居静处;四、息诸缘务;五、得善知识。此是修禅五缘也。
第一、持戒清净者,开为三意:一、明有戒、无戒;二、明持犯;三、明忏悔。
第一、明有戒、无戒者。出家受得禁戒,故名有戒,即为三意:一、明发戒机缘不同,凡有十种。何等为十?
一、自然得戒,即佛是其人,无师自发。
二、自誓得戒,即迦叶,是本辟支根性,值佛出世,堕声闻数中。其答佛言:“佛是我师,我是佛弟子。”作是言已,即便发戒。
三、见谛得戒,即拘邻五人,佛为转四谛法轮,即悟初果,因而发戒。
四者、三归得戒,于时未有羯磨,闻佛三说,即发戒品,以其根利故。
五、八敬得戒,即佛姨母。佛意不欲度女人出家,姨母苦求,佛令遥授八敬,即发具戒。
六者、论议得戒,即须陀耶沙弥与佛论义。佛问其无常等义,事事能答。后佛问:“汝家在何处?”答佛言:“三界皆空,世尊云何乃问我家处?”佛语阿难:“将还僧中,为受具戒。”于时年始七岁。
七者、善来得戒。道机时熟,佛呼:“善来!”即便得戒。
八者、遣使得戒,即半迦尸女,有好善容,评堪半迦尸国,为人欲抄断故,令遣使僧中代受戒,后还尼寺为其受戒。
九、边地如法人少,听五人受得戒。
十者、中国人多,十人受具戒。此为十种得戒相。今时多用十人羯磨得戒。此辩有戒相。
第二、正明戒之体相者,有二种教门不同:若小乘教,辩戒是无作善法,受戒因缘具足,若发得无作戒,尔后睡眠入定,此善任运自生,不须身口意造作,以无作正为戒体。若萨婆多人,解无作戒,是无表色,不可见无对。若昙无德人,明无作戒,是第三聚,非色非心法。诸部既异,虽不可偏执,约小乘教门,终是无作为戒体,其义不差。若大乘教门中,说戒从心起,即以善心为戒体。此义如《璎珞经》说。有师言:摩诃僧祇部人云:“无作戒是心法。”
第三、明有戒相不同,即有二意:
一者、若约小乘,七众发心,受戒作法不同,故得戒亦有优劣,如优婆塞、优婆夷,在家有五戒相。若本未入佛法男子、女人,不杀父害母,不作逆罪,遇好良师,教归依三宝,为受五戒。作法成就,即五戒无作起,名得五戒,从此名清信士、女。复次,明沙弥有十戒相。若和尚、阿阇黎二师如法受人清净归依三宝,随佛出家,若二师作法成就,即发无作,名得沙弥戒。次明大僧有戒相。若作沙弥时不犯重过,清净十师和尚、阿阇黎作羯磨,如法成就,是名得大比丘具足戒。若沙弥尼、式叉摩尼、大戒尼有戒相亦尔。七人本虽犯重,若遇良缘,谓作大乘方等忏悔,得相成就,后受戒亦得无作善发。异於上说,名不得戒,亦名无戒。
二者、若菩萨行人有戒、无戒则不可知。所以者何?菩萨世世已来,或初发心时,值遇良缘,受得戒故。
第二、明持犯,自有三意:一、略明持犯;二、历别广明持犯;三、明覆发。
就初总明持犯,有二:一者、持相;二者、犯相。
一、持相者,持者,护持。如上所说七种之人受佛禁戒,为十利故,护持无犯。十利者,如毗尼中说:“一、摄僧故;二、极好摄故;三、僧安乐住故;四、折伏高心人故;五、惭愧得安乐住故;六、不信令信故;七、已信增长信故;八、遮今世漏故;九、断后世恶故;十、令梵行人久住故。”行者一心敬慎,不敢侵毁,如护浮囊,微尘不弃,故名护持,亦名秉持,如持油钵之喻,是名持相。
二、明犯相者,犯名违犯。本受佛戒,欲出生死,愿求解脱,今遇恶缘,不能自制其心,中途违返,若重若轻,故名违犯。复次,犯名犯触。犹如服药,诫忌断食,不随医教,而食恶食,犯触药势,非唯不能愈病,翻致更增,或时至死。犯戒之相亦复如之,故名为犯。
第二、广明持犯者,从初心至佛果,以明持犯有十种:一、持不缺戒,谓持初四重不犯。二、持不破戒,谓对僧残不犯。三、持不穿戒,谓对下三篇不犯。四、持无瑕戒,亦名不杂戒,谓不起谄心及诸恼觉观杂念,亦名定共戒。五、持随道戒,即是心行十六行观,发苦忍智慧,亦名道共戒。六、持无著戒,即阿那含人若断欲界九品思惟尽,名断律仪戒,乃至色爱、无色爱等诸结使尽,皆名无著戒。七、持智所赞戒,发菩提心,为令一切众生得涅槃故持戒。如是持戒,则为智所赞叹,亦可言持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。此戒能至佛果,故为智所赞叹。八、持自在戒,菩萨持戒,於种种破戒缘中而得自在,亦可言菩萨知罪、不罪不可得故,但随利益众生而持戒,心无所执,故名自在戒。九、持具足戒,菩萨能具一切众生戒法及上地戒。十、持随定戒,不起灭定,现种种威仪戒法,以度众生。
前四即是世间戒净,亦得出世间戒,义具如前说,善应分别;中二是出世间戒净;后四是出世间上上戒净。若能如上所说受持,是持戒相;异上所说,即是犯相。是名从初心至佛果,浅深论持戒及犯戒相。故经言:“唯佛一人具净戒,余人皆名破戒者。”
复次,今明持戒者但随分随力而修习,令增进渐渐清净;若不尔者,不能生诸禅定。复次,顿行菩萨能以慧方便,从初发心一念之中即具持十种戒,是故经言:“发心毕竟二不别。”
第三、明覆发。就中自有二意:一者、正明覆发;二者、简定。云何名覆发相?行者持戒,能发禅定破戒,即覆禅定。行者持世间戒净故,即发世间禅;若持世间戒不净,即覆世间禅。出世间戒及出世间上上戒,持则发禅,毁则覆禅,类如是分别。
二者、简定覆发者,为众生现在修禅不定故,应作四句分别:一、自有虽犯戒而发定,持而不发;二、自有破戒而不发定,持戒而发;三、自有持戒、犯戒二俱发;四、自有持、犯俱不发。
初一、犯戒之人修禅定而发者,是过去习因,善根深厚,今虽有罪,过去善根力强故,亦以现前修禅定,重惭愧为缘故,譬如负债,强者先牵,所以得有发定之义。二、次持戒而不发定者,是人过去不种深禅定之因,今生虽复持戒修定,而不即发。三、俱发,四、俱不发,悉可类释,故有四种不同。寻其根源,要因持戒而发,犯戒终为遮障。何以故?若过去经得禅定,即知过去以曾持戒发定故,成今世之习因;今生复以惭愧忏悔清净为缘,是故得发宿世善根也。
第三、明忏悔中,自有二意:一者、先明运忏悔心;二者、正明忏悔方法。
第一、云何名运忏悔之心?若人性自不作恶,则无罪可悔。行人既不能决定持戒,或於中间值遇恶缘,即便破毁,若轻若重,以戒破故,则尸罗不净,三昧不生,譬如衣有垢腻,不受染色,是故宜须忏悔。以忏悔故,则戒品清净,三昧可生,如衣垢污,若浣清洁,染之可著。行者如是思惟,若戒不清净,决须忏悔。是故经云:“佛法之中有二种健儿:一、性不作恶;二、作已能悔。”今造过知悔,名健人也。
夫忏悔者,忏名忏谢三宝及一切众生,悔名惭愧,改过求哀。我今此罪,若得灭者,於将来时,宁失身命,终不更造如斯苦业。如比丘白佛:“我宁抱是炽然大火,终不敢毁犯如来净戒。”生如是心,唯愿三宝证明摄受,是名忏悔。复次,忏名外不覆藏,悔则内心克责;忏名知罪为恶,悔则恐受其报。如是众多,今不广说,举要言之,若能知法虚妄,永息恶业,修行善道,是名忏悔。
第二、明忏悔方法,即为三意:一、正明忏悔法不同;二、明罪灭阶降;三、明复不复相。
第一、正明忏悔法不同者,灭罪之由,各有其法,如衣垢腻,若直以水浣,终不可脱,皂荚灰汁,则能去之。灭罪之法亦复如是。今明忏悔方法,教门乃复众多,取要论之,不过三种:一、作法忏悔,此扶戒律,以明忏悔;二、观相忏悔,此扶定法,以明忏悔;三、观无生忏悔,此扶慧法,以明忏悔。此三种 忏悔法,义通三藏摩诃衍,但从多为说:前一法多,是小乘忏悔法;后二法多,是大乘忏悔法。
初明作法忏悔者,以作善事反恶事故,故名忏悔。如《毗尼》中,一向用此法灭罪。何以故?如忏第二篇:“二十众作别住、下意、出罪等羯磨作法成就,即名为灭。”此不论见种种相貌,亦不论智慧观空,故知但是作法忏悔。羯磨,此翻作法,如是乃至下三篇,并是作法。此事易知,义如律中广明。但未明忏悔四重法,别有《最妙初教经》出忏悔四重法。彼经云:“当请三十清净比丘僧,於大众中,犯罪比丘当自发露。僧为作羯磨成就,又於三宝前作诸行法,及诵戒千遍,即得清净。”亦云:“令取得相为证,而说罪灭清净。”当知律中虽不出,经中有此羯磨明文,作法相貌如彼经中广说。
二、明观相忏悔者,行人依诸经中忏悔方法,专心用意,於静心中见种种诸相,如菩萨戒中所说。若忏十重,要须见好相乃灭相者,佛来摩顶,见光、华种种瑞相已,罪即得灭。若不见相,虽忏无益。诸大乘方等陀罗尼行法中,多有此观相忏法。三藏及《杂阿含》中亦说观相忏悔方法,谓作地狱、毒蛇、白毫等观相成就,即说罪灭。此悉就定心中作故,观相忏悔多依修定法说。
问曰:见种种相,云何知罪灭?
答曰:经说不同,罪法轻重有异,不可定判。今但举要而明,相不出四种:一、梦中见相;二、於行道时闻空中声,或见异相及诸灵瑞;三、坐中睹见善、恶、破戒、持戒等相;四、以内证种种法门道心开发等为相。此随轻重判之,不可定说,在下至验善恶根性,更当略出。
问曰:魔罗亦能作此等相,云何可别?
答曰:实尔,邪正难别,不可定取。若相现时,良师乃识,事须面决,非可文载,是故行者初忏悔时,必须近善知识,别邪正之人。复次,夫见相者,忽然而睹,尚邪正难知,若逐文作心求之,多著魔也。
问曰:若尔者,不应名观相忏悔。
答曰:言观相者,但用心行道,功成相现,取此判之,便知罪灭、不灭。非谓行道之时,心存相事,而生取著。若如此用心,必定多来魔事。
问曰:观相忏悔行法云何?
答曰:方法出在诸大乘方等修多罗中,行者当自寻经,依文而行。
三、明观无生忏悔者,如《普贤观经》中偈说:
一切业障海,皆由妄想生,若欲忏悔者,端坐念实相。
众罪如霜露,慧日能消除,是故至诚心,忏悔六情根。
夫行人欲行大忏悔者,应当起大悲心,怜愍一切,深达罪源。所以者何?一切诸法本来空寂,尚无有福,况复罪耶?但众生不善思惟,妄执有为而起无明及与爱恚,从此三毒广作无量无边一切重罪,皆从一念不了心生。若欲除灭,但当反观如此心者从何处起?若在过去,过去已灭,已灭之法则无所有,无所有法不名为心;若在未来,未来未至,未至之法即是不有,不有之法亦无此心;若在现在,现在之中,刹那不住,无住相中,心不可得。
复次,若言现在,现在者,为在内、外、两中间耶?若言在内,则不待外,内自有故;若言在外,於我无过。复次,外尘无知,岂得有心?既无内、外,岂有中间?若无中间,则无停处。如是观之,不见相貌,不在方所,当知此心毕竟空寂。既不见心,不见非心,尚无所观,况有能观?无能无所,颠倒想断。既颠倒断,则无无明及以爱恚。无此三毒,罪从何生?
复次,一切万法,悉属於心,心性尚空,何况万法?若无万法,谁是罪业?若不得罪,不得不罪,观罪无生,破一切罪,以一切诸罪根本性空,常清净故。故维摩罗诘谓优波离:“彼自无罪,勿增其过,当直尔除灭,勿扰其心。”又如《普贤观经》中说:“观心无心,法不住法,我心自空,罪福无主,一切诸法皆悉如是,无住无坏。作是忏悔,名大忏悔,名庄严忏悔,名破坏心识忏悔,名无罪相忏悔。行此悔者,心如流水,念念之中见普贤菩萨及十方佛。”故知深观无生,名大忏悔,於忏悔中最尊最妙。一切大乘经中明忏悔法,悉以此观为主。若离此观,则不得名大方等忏也。
问曰:观无生忏悔,云何知罪灭相?
答曰:如是用心,於念念中即诸罪业念念自灭。若欲知障道法转者,精勤不已,诸相亦当自现,观此可知。如前观相中所说,善梦灵瑞、定慧开发等相,此中应具明。
复次,若行者观心与理相应,即是罪灭之相,不劳余求,故《普贤观经》中言:“今此空慧与心相应,当知於一念中能灭百万亿阿僧祇劫生死重罪。”以此为证,若得无生忍慧,则便究尽罪源,此则尸罗清净,可修禅定。
第二、明罪灭阶降不同者,忏法既有别异,当知灭罪亦复不同。所以者何?罪有三品:一者、违无作起障道罪;二者、体性罪;三者、无明烦恼根本罪。通称罪者,摧也。现则摧损行人功德智慧,未来之世三涂受报,则能摧折行者色心,故名为罪。
一、明作法忏悔者,破违无作障道罪。二、明观相忏者,破除体性恶业罪,故《摩诃衍论》云:“若比丘犯杀生戒,虽复忏悔,得戒清净,障道罪灭,而杀报不灭。”此可以证前释后,当知观相忏悔,用功既大,能除体性之罪。三、观无生忏悔罪灭者,破除无明一切烦恼习因之罪,此则究竟除罪源本。
第三、明复本、不复本相者。
问曰;忏悔清净,得复本不?
答曰;解者不同。有言:不复。如衣破更补,虽完,终不如不破。有言:得复。如衣不净,更浣净,与本无异。有言:有复,有不复。如律中所明,初二篇不复,后三篇可复。初教经所明,作羯磨忏悔,四重悉复。今言不必定尔。应当对前三种忏法还为三义:一者、复义;二者、过本义;三、增上过本义。
今当借譬显之:一者、作法忏悔,罪灭或复、不复,如冷病人服於姜桂,所患除差,身有复、不复。二者、观相忏悔,非唯罪灭,能发禅定。此则过本。何以故?本无禅定故。如冷病人服石散等,非但冷除,亦复肥壮过本。三者、观无生忏悔,非唯罪灭,发诸禅定,乃得成道。此为增上过本。如病服於仙药,非直病除,乃得仙通,神变自在。此而推之,岂得一类?
问曰:有戒者可然,其无戒者云何?
答曰:无戒者,当更受戒。或有因忏发戒,此如《普贤观经》中所说。复次,若菩萨戒者,众生世世以来,或已遇善知识,发菩提心,受菩萨戒,但於生死中颠倒造罪,妄失违犯,因今归依三宝,重更练之,兼复忏悔清净,用此本戒,亦发禅定。是故虽无事戒,菩提本戒或已有之。复次,如《摩诃衍论》说:“尸罗,秦言好善,好行善道,不自放逸,是名尸罗。或受戒行善,或不受戒行善,皆名尸罗。”若不受戒行善名尸罗者,既有尸罗,岂不得发诸禅三昧耶?
问曰:若尔者,何用受戒为?
答曰:不然。一为助道,二定佛法外相,岂可不依?
问曰:上来所说,初坐禅者必须忏悔,亦有不然?
答曰:不必一向。如《妙胜定经》所明,但能直心坐禅,即是第一忏悔。若於坐中有难转多,不得用心者,必须忏悔。
第二、明衣食具足者。今明衣法有三种:一者、如雪山大士等学道,但畜一衣即足,以不游人间,堪忍力成故,此上人也;二者、如迦叶等,常受头陀法,但畜粪扫三衣,不须余长,此是中人衣法;三者、若多寒国土及下士不堪,如来更开畜百一物等,而要应说净作法,知量知足,若过贪求,则於道有妨。
具足食法者,食有四种:若上人大士,深山绝人,果菜随得,趣以支命。二者、常行头陀,受乞食法,是乞食法能破四种邪命,依正命自活,能生圣道,故名圣种。四邪命自活者:一、下口食;二、仰口食;三、四维口食;四、方口食。此是邪命之相。如舍利弗为青木女说,是中应广分别。三者、阿兰若,受檀越送食。四者、於僧中结净食,有此等食,名缘具足,是名衣食具足。若无此资身因缘,则心不宁,於道有妨。
第三、得闲居静处。闲者,不作众事,名之为闲。无愦闹故,名之为静。此有三处可修禅定:一者、深山绝人之处;二者、头陀兰若之处,离於聚落极近二里,此放牧声绝,无诸愦闹;三者、远白衣舍处,清净伽蓝之中,皆是闲居静处也。
第四、息诸缘务者。缘务众多,略说有四:一、息生活缘务,所谓不作一切有为事业;二、息人事缘务,所谓不追寻俗人、朋友、亲识,断绝往还;三、息工巧技术缘务,所谓不作世间工匠、医方、药咒、卜相、书数、笇计等事;四、息学问缘务,所谓读诵、听学、义论等,悉皆弃舍,此为息诸缘务。所以者何?若多缘务,则於修定有废,心乱难摄,不得定也。
第五、近善知识,有三种:一、外护善知识,经营供养,善能将护行人,不相恼乱;二者、同行善知识,共修一道,互相劝发,不相扰乱;三者、教授善知识,以内外方便禅定法门示教利喜。
是则略明五缘具足。
第二、诃五欲及弃五盖者,经中说离欲及恶法,有觉并有观。离欲者,即是诃责五欲。恶法者,即是弃五盖。言五欲者,即是世间上妙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等,常能诳惑一切凡夫,坏於善事。若不明识过罪,诃责厌离,则诸禅三昧无由可获。
一、诃色欲者,所谓男子、女人形貌端严,修目高眉,朱唇素齿,及世间宝物,青、黄、赤、白、红、紫、缥、緑,种种妙色,能令愚人见即生爱,作诸恶业。如频婆娑罗王以色欲故,身入敌国,独在淫女阿梵婆罗房中。优填王以色染故,截五百仙人手足。如是等种种因缘知色过罪,如《摩诃衍》中广说。
二、诃声欲者,所谓箜、篌、筝、笛、丝竹、金石音乐之声,及男女歌咏、赞颂等声,能令凡夫闻即染著,起诸恶业。如五百仙人雪山中住,闻甄迦罗女歌声,即失禅定,心醉狂乱。如是等种种因缘,知声过罪,如《摩诃衍》中广说。
三、诃香欲者,所谓男女身香、世间饮食馨香及一切熏香等,愚人不了香相,闻即爱著,开结使门。如一比丘在莲华池边,闻华香气,心生爱乐,池神即大诃责:“何故偷我香气?”以著香故,令诸结使卧者皆起。如是种种因缘知香过恶,如《摩诃衍》中广说。
四、诃味欲者,所谓苦、酸、甘、辛、咸、淡等种种饮食肴膳美味,能令凡夫心生染著,起不善业。如一沙弥染著酪味,命终后即生酪中,受於虫身。如是等种种知味过罪,如《摩诃衍》中广说。
五、诃触欲者,男女身分,柔软细滑,寒时体温,热时体凉,及诸好触,愚人无智,为之沉没,起障道业。如独角仙人,因触欲故,退失神通,为淫女骑颈。如是等种种触欲过罪,如《摩诃衍》中广说。
问曰:云何诃五欲?
答曰:诃欲之法,如《摩诃衍》中:“哀哉!众生常为五欲所恼,而犹求之不已。此五欲者,得之转剧,如火益薪,其焰转炽。五欲无益,如狗啮枯骨;五欲增诤,如鸟竞肉;五欲烧人,如逆风执炬;五欲害人,如践恶蛇;五欲无实,如梦所得;五欲不久,亦如假借须臾。世人愚惑,贪著五欲,至死不舍,为之后世受无量苦。”
此五欲法与众生同有,一切众生常为五欲所使,名欲奴仆。坐此弊欲,坠堕三涂。我今修禅,复为障蔽,此为大贼,当急远之。如《禅经》中说偈:
生死不断绝,贪欲嗜味故,养怨入丘冢,唐受诸辛苦。
身臭如死尸,九孔流不净,如厕虫乐粪,愚贪身无异。
智者应观身,不贪染世间,无累无所欲,是名真涅槃。
如诸佛所说,一心一意行,数息在禅定,是名行头陀。
如是等种种因缘知五欲过罪,心不亲近,如离怨贼。以远离故,心无热恼,欲想不生,此为修禅之要。诃五欲相,如《摩诃衍》广说。
第三、弃五盖者:一者、贪欲盖;二、瞋恚盖;三、睡眠盖;四、掉悔盖;五、疑盖。
第一、弃贪欲者,前说外五尘中生欲,今约内意根生欲。所谓行者端坐修禅,心生欲觉,念念相续,覆盖善心,令不生长,觉已应弃。所以者何?如术婆伽欲心内发,尚能烧身,况复心生欲火而不烧诸善法?复次,贪欲之人,去道甚远。所以者何?欲为种种恼乱住处,若心著欲,无由近道,如除盖偈说:
入道惭愧人,持钵福众生。云何纵尘欲,沉没於五情?
已舍於五欲,弃之而不顾,如何还欲得,如愚自食吐?
诸欲求时苦,得时多怖畏,失时怀悲恼,一切无乐处。
诸欲患如是,已诃能舍之,得福禅定乐,则不为所欺。
如是等种种因缘诃贪欲盖,如《摩诃衍》中诃欲偈说。
第二、弃瞋恚盖者,瞋是生诸不善法之根本,坠诸恶道之因缘,法乐之怨家,善心之大贼,种种恶口之府藏。复次,行者於坐时思惟:“此人恼我及恼我亲,赞叹我怨。”思惟过去、未来亦如是,是为九恼。恼故生瞋,瞋故生恨,恨故生怨,怨故欲加报恼彼。瞋、恨、怨、恼觉观覆心,故名为盖。当急弃之,无令增长。如释提婆那以偈问佛:
何物杀安隐?何物杀无忧?
何物毒之根,吞灭一切善?
佛以答言:
杀瞋则安隐,杀瞋则无忧。
瞋为毒之根,瞋灭一切善。
如是知已,当修慈忍,以除灭之,令心清净,如《摩诃衍》中佛教弟子诃瞋偈,是中应广说。
第三、诃睡眠盖者,内心惛暗,名为睡;放恣支节,委卧垂熟,名为眠。复次,意识惛㝠,名为睡;五情闇蔽惛熟,名为眠。以是因缘,名为睡眠盖。《阿毗昙》中说:“为增心数法,能破今世三事,谓乐、利乐、福德;又能破今世、后世实乐。”如此恶法,最为不善。何以故?余盖情觉可除,眠如死人,无所觉识。以不觉故,难可除灭。如有菩萨教睡眠弟子言:
汝起勿抱死尸卧,种种不净假名人,如得重病箭入体,诸苦痛集安可眠?
如人被缚将去杀,灾害垂至安可眠?结贼未灭害未除,如共毒蛇同室居,
亦如临阵白刃间,尔时云何而可眠?眠为大暗无所见,日日欺诳夺人明。
以眠覆心无所见,如是大失安可眠?
如是等种种诃眠盖,警觉无常,灭损睡眠,令无惛覆。若睡眠心重,当用禅镇、禅杖等却之也。
第四、弃掉悔者,掉有三种:一、身;二、口;三、心。身掉者,身好游走诸杂戏谑,坐不暂安。口掉者,好喜吟咏,诤竞是非,无益谈论及世俗言话等。心掉者,心情放荡,纵意攀缘,思惟文艺、世间才技、诸恶觉观等,名为心掉。掉之为法,破出家心,如人摄心犹不得定,何况掉散。掉散之人,如无钩醉象、穴鼻骆驼,不可禁制,如偈说:
汝已剃头著染衣,执持瓦钵行乞食,
云何乐著戏掉法,放逸纵情失法利?
既无法利,又失世乐,觉其过已,当急弃之。悔者若掉,无悔则不成盖。何以故?掉时未在缘中,故后欲入定时,大悔前所作,忧恼覆心,故名为盖。
复次,悔有二种:一者、因掉后生悔,如前说;二者、如大重罪人,常怀怖畏,悔箭入心,坚不可拔。如偈说:
不应作而作,应作而不作,烦恼火所烧,后世堕恶道。
若人罪能悔,悔已莫复忧,如是心安乐,不应常念著。
若有二种悔,若应作不作,不应作而作,是则愚人相。
不以心悔故,不作而能作,诸恶事已作,不能令不作。
如是种种因缘诃掉悔盖,心神清净,无有覆盖,常在善心,则寂然安乐。以是因缘,心得法喜。
第五、弃疑盖者,以疑覆故,於诸法中不得定心。定心无故,於佛法中空无所获,譬如人入宝山,若无有手,无所能取。复次,通疑甚多,未必障定。今正障定疑者,谓三种疑:一者、疑自;二者、疑师;三者、疑法。
疑自者,若人作是念:“我诸根暗钝,罪垢深重,非其器乎!”作此自疑,定法终不发也。欲去之者,无得自轻,以宿世善根难测故。
二、疑师者:“彼人威仪相貌如是,自尚无道,何能教我?”作是疑慢,即为障定。欲除之法,如《摩诃衍》中说:“如臭皮囊中金,以贪金故,不可弃臭皮囊。行者亦尔,师虽不清净,亦应生佛想。”此事如《摩诃衍》中释萨陀波沦求善知识具明,是中应广说。
三、疑法者,世人多执本心,於所受之法不能即信,故不敬心受行。若心生犹豫,即法不染神。何以故?如诃疑偈中说:
如人在歧道,疑惑无所取,诸法实相中,疑亦复如是。
疑故不勤求,诸法之实相,是疑从痴生,恶中之恶者。
善不善法中,生死及涅槃,定实真有法,於中莫生疑。
汝若怀疑惑,死王狱吏缚,如师子搏鹿,不能得解脱。
在世虽有疑,当随妙善法,譬如观歧道,利好者应逐。
复次,佛法之中,信为能入;若无信者,虽在佛法,终无所获。如是等种种因缘觉知疑过,当急弃之。
问曰:不善法尘无量,何故但弃五法?
答曰:此五盖中即有三毒等分为根本,亦得摄八万四千尘劳门。所以者何?贪欲盖即贪毒,瞋恚盖即瞋毒,睡及疑此二盖共为痴毒,当知即具三毒。掉悔盖通从三毒起,即等分摄,合为四分烦恼。一中即有二万一千,四中合有八万四千,是故除此五盖,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。行者如是等种种因缘弃於五盖,譬如负债得脱,重病得差,如饥饿之人得至丰国,如於怨贼中得自免济,安隐无患。行者亦如是,除此五盖,其心安隐,清净快乐。譬如日月以五事覆翳:烟、云、尘、雾、罗睺阿修罗手障,则不能照。人亦如是。
第四、调五法者:一者、调节饮食;二者、调节眠睡;三者、调身;四者、调气息;五者、调心。所以者何?今借近譬以况斯法,如世陶师,欲造众器,先须善巧调泥,令使不强不软,然后可就轮绳。亦如弹琴,先应调弦,令宽急得所,方可入咔,出诸妙曲。行者修心亦复如是,善调五事,必使和适,则三昧易生;若有所不调,多诸妨难,善根难发。
第一、调食者,夫食之为法本,欲资身进道,食若过饱,则气急身满,百脉不通,令心闭塞,坐念不安。若食过少,则身羸心悬,意虑不固。此皆非得定之道。复次,若食秽浊之物,令人心识惛迷;若食不宜身物,则动宿疾,使四大违反。此为修定之初,深须慎之,故云身安则道隆。经云:“饭食知节量,常乐在闲处,心静乐精进,是名诸佛教。”
第二、调睡眠者,夫眠是无明惑覆之法,虽不可纵之,若都不眠,则心神虚怳;若其眠寐过多,非唯废修圣法,亦复空䘮功夫,令心暗晦,善根沉没。当觉悟无常,调伏睡眠,令神道清白,念心明净,如是乃可栖心圣境,三昧现前。故经云:“初夜、后夜亦勿有废,无以睡眠因缘,令一生空过,无所得也。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,早求自度,勿睡眠也。”
第三、调身;第四、调息;第五、调心。此应合用,不得别说,但有初、中、后方法不同,是则入住出相有异。
第一、入禅调三事者,行人欲入三昧,调身之宜,若在定外,行住进止,动静运为,悉须详审。若所作粗犷,则气息随粗。以气粗故,则心散难录。兼复坐时烦愦,心不恬怡,是以虽在定外,亦须用心逆作方便。
后入禅时,须善安身得所。初至绳床,即前安坐处,每令安隐,久久无妨。次当正脚,若半跏坐,以左脚置右䏶上,牵来近身,令左脚指与右䏶齐,右脚指与左䏶齐。若欲全跏,即上下右脚䟤置左脚上。次解宽衣带周正,不令坐时脱落。次当安手,以左掌置右手上,重累手相对,顿置左脚上,牵近身,当心而安,正身,先当挺动其身,并诸支节,作七八反,如自按摩法,勿令手足差异。竟即正身端直,令脊相对,勿曲勿耸。
次正头颈,令鼻与脐相对,不偏不邪,不低不昂,平面正住。次开口吐胸中秽气。吐法:开口放气,自恣而出,想身分中百脉不通处,教悉随气而出尽;闭口,鼻中内清气。如是至三。若身息调和,但一亦足。次当闭口,唇齿才相拄著,舌向上腭。次当闭眼,才令断外光而已。当端身正坐,犹如奠石,无得身首四支窃尔搔动。是为初入禅定调身之法。举要言之,不宽不急,是身调相。
第二、初入禅调息法者。息调凡有四相:一、风;二、喘;三、气;四、息。前三为不调相,后一为调相。云何风相?坐时鼻中息出入觉有声。云何喘相?坐时虽无声,而出入结滞不通,是喘相。云何气相?坐时虽无声,亦不结滞,而出入不细,是名气相。息相者,不声、不结、不粗,出入绵绵,若存若亡,资神安隐,情抱悦豫,此是息相。守风则散,守喘则结,守气则劳,守息则定。
复次,坐时有风、气等三相,是名不调,而用心者则为患也,心亦难定。若欲调之,当依三法:一者、下著安心;二者、宽身体;三者、想气遍毛孔,出入通同无障。若细其心,令息微微然,息调则众患不生,其心易定。是名行者初入定时调息方法。举要言之,不涩不滑,是息调相。
第三、初入定调心者。调心有二义:一者、调伏乱念,不令越逸;二者、当令沉浮宽急得所。何等为沉相?若坐时心中昏暗,无所记录,头好低垂,是为沉相。尔时当系念鼻端,令心住在缘中,无令散意,此可治沉。何等为浮相?若坐时心神飘动,身亦不安,念在异缘,此是浮相。尔时宜安心向下系缘,制诸乱念,心则定住,此则心易安静。举要言之,不沉不浮,是心调相。
问曰:心得有宽急相不?
答曰:亦有此事。心急相者,由坐中撮心,用念望得,因此入定,是故气上向,胸臆急痛。当宽放其心,想气流下,患自差矣。若心宽相者,觉心志游漫,身好萎蛇,或口涎流,或时暗晦,尔时应当敛身急念,令心住在缘中,身体相持,以此为治。心有涩滑之相,推之可知。是为初入定时调心方法。欲入定时,本是从粗入细,是以身既为粗,息居其中,心最为细,以善方便调粗就细,令心安静,此则入定初方便也。
第二、住坐中调三事者。当一坐之中,随时长短,摄念用心。是中应善识身、息、心三事调不调相。若坐时,上虽调身意而令身或宽或急,或偏或曲,低昂不俱。觉已随正,每令安隐,中无宽急,平直正住。复次,当坐之中,身虽调和,而气或不调。不调相者,如上所说,或风喘,或气急,身中胀满。当用前法随治之,每令息道绵绵,如有如无。复次,一坐时中,身息虽调,而心或沉或浮,宽急不俱。尔时若觉,当用前法调令中适。此三事的无前后,随不调者而调适之,令一坐之中,身、息、心三事调适,无相乖越,和融不二,此则能除宿患,障妨不生,定道可克。
第三、若坐禅将竟,欲出定时,应前放心异缘,开口放气,想息从百脉随意而散,然后微微动身,次动肩胛及头颈,次动两足,悉令柔软,然后以手遍摩诸毛孔,次摩手令暖,以掩两眼,却手,然后开目,待身热汗稍歇,方可随意出入。若不尔者,或得住心,出既斗促,则细法未散,住在身中,令人头痛,百骨节强,犹如风劳,於后坐中,烦躁不安,是故心不欲坐。每须在意,此为出定调身、息、心方法。以从细出粗故,是名善入出住。如偈说:
进止有次第,粗细不相违,
譬如善调马,欲去而欲住。
第五、行五法者:一、欲;二、精进;三、念;四、巧慧;五、一心。欲者,行人初修禅时,欲从欲界中出,欲得初禅,故亦名为志,亦名为愿,亦名为乐,是人内心志愿好乐诸禅定故。
问曰:悕望心生,於修禅中则为妨碍,云何以此为方便耶?
答曰:夫欲者,秖是大志成就愿乐之心,故名为欲,不应於用心时起悕望忆想之念。若悕望心起,则不澄静;若心不澄静,则诸三昧无由得发矣。
二、精进者,有二种:一、身精进;二、心精进。行者若能修十二头陀,即是具足身心精进。如佛告迦叶:“阿兰若比丘,远离二著,形心清净,行头陀。头陀者,有十二事:一、阿兰若处;二、常行乞食;三、次第乞食;四、受一食法;五、节量食;六、中后不饮浆;七、著弊衣;八、但三衣;九、冢间住;十、树下止;十一、露地坐;十二、常坐不卧。是名十二头陀。”如《头陀经》中所明,是中应广说。头陀者,名抖擞,抖擞身心诸不善法故。若修禅时,行此等法,是名不放逸行,具足身心精进。当知此人能得三乘圣果,何况世间禅定。
复次,行者为修禅故,持戒清净,弃舍五盖,初夜、后夜专精不废,譬如钻火未然,终不休息,是名精进。如佛告阿难:“诸佛一心勤精进,故得三菩提。”何况余善道法?
三、念者,如《摩诃衍》中说:“念欲界不净,欺诳可贱,念初禅为尊重可贵。”此与六行意同,但立名异。六行观者:一、厌下苦、粗、障为三,即是观欲不净,欺诳可贱;攀上胜、妙、出为三,即是观初禅为尊重可贵。
今释六法,自可为二意:一、约果明;二约因明。先约欲界果明,言“厌下苦、粗、障”者,厌患欲界底下色心粗重故。行者思惟:今感欲界报身,饥渴、寒热、病痛、刀杖等种种所逼,故名苦。粗者,此身为三十六物屎尿臭秽之所成,故名为粗。粗者,醜陋故。障者,此身质碍,不得自在,为山河石壁所隔碍,故名为障。
次约色界果明“攀上胜”者,行者思惟,知色界乐为上胜故。如欲界乐为苦,色界乐为胜,得乐胜苦,故名上胜。“妙”者,受得色界之身,如镜中像,虽有形色,无有质碍,故名为妙。“出”者,获得五通,彻见障外等事,山壁无碍,故名为出。
二、明因中六行者,先约欲界因,明厌下苦、粗、障者。行者思惟:若於报身中所起心数缘於贪欲,不能出离,如经说“一切众生为爱奴仆”,故名为苦。粗者,缘欲界五尘散动起恶,故名为粗。障者,为烦恼盖覆,故名为障。次约色界因,明攀上胜、妙、出者。行者思惟:初禅上胜之乐从乐内发,故名为上胜。贪欲乐从外五尘生,恼热怨结,以为下劣,不如妙者禅定之乐,心定不动,而乐法成就,故名为妙。贪欲之乐,心乱驰动,故名为粗。出者,心得出离盖障,至初禅,故名为出,亦如石泉不从外来,内自涌出。今因此六行释於念义,意在可见。
问曰:今说佛弟子修禅,何用说凡夫六行观法?
答曰:既说三界共禅,亦应知其所行之因。若佛弟子用八圣种,起十六行观,离欲为念,入初禅,则无过失。在下明无漏禅中当广分别。
四、巧慧者,筹量欲界乐、初禅乐得失轻重之相。今翻覆作二释:言筹量者,即是用智慧思度之名。得失者,欲界乐为失,初禅乐为得。初禅乐无过失,故为得;欲界乐过失,故名为失。亦可言初禅为失,欲界乐为得者,欲界乐粗故,计以为实,生重得心;初禅为失者,觉身空寂,受於细乐,似若无故,不可定取,失乐相貌,故名为失。
言轻重者,欲界为轻,初禅为重。欲界轻者,五识相应所得乐迅速,浅故为轻;初禅所得乐重,意识相应久住,缘深故名重。重者,可贵宝重。亦得言欲界为重,初禅为轻者,欲界乐与烦恼俱心累重故,故名重;初禅乐心累少,故名为轻。次有师言巧慧者,行人初修禅时,善识内外方便,巧而用之,不失其宜,疾得禅定,故名巧慧也。
五、一心者,行人已善能巧慧筹量,用心无谬,今但应专心守一而行,故名一心。如人欲行善,须识道路通塞之相,决定知已,即一心而去,故说非智不禅,非禅不智,义在此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