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论新疏 卷第九
五台大万圣佑国寺开山住持释源
大白马寺宗主赠邽国公海印开法大师长讲沙门文才 述
论徵出第四
九折之二也。徵,责也。前章云:“涅槃之道果,出有无之境。”徵意云:有无二法,摄尽一切。如何有无之外,别有涅槃之体?今详徵辞,包举儒老“有无之说”,复引小乘“有无二”为例,以徵之。下超境中,皆超此有无。
论:有名曰:夫混元剖判,万有参杂分。有既有矣,不得不无。无不自无,必因於有。所以高下相倾、有无相生,此乃自然之数,数极於是。
混,谓混沌。元,谓根元。剖判,分裂也。万有,即万物。世典多说:元气鸿蒙,而为混沌,形如鸡子。尔后,清气上升,穹窿为天。浊气下沉,磅礴为地。即混元剖判,亦一生二也。盘古生中,万八千岁(云云),是二生三。盘古死后,形分物兆,万物丛生,是三生万物。今意:混元已前,属无。一气始萌,即入有境,是无而生有也。次二对,明“有无相成”。“所以”下,引《老氏》以结,皆明“相因而起”。“此乃”下,显是定数,非由使令,故曰“自然”。
论:以此而观,化母所育生,理无幽显。恢恑憰怪,无非有也。有化而无,无非无也。然则有无之境,理无不统。
化母,道也,亦气也。“理无”下,据理而推:不论幽显两途之中,物有恢而大者、恑而奇者、憰而诈者、怪而妖者,妍醜多端,巨细万状,无非是有。既因无而有,必自有而无,千状万态,皆入无也。“然则”下,正明遍统。“恢恑”一句,用《荘子》文。已上,儒老皆有此论。何晏、王弼诸儒,各有申说,谓之清谈。事在《通鉴》诸书。故今论主,假问而遣。
论:经云:“有无二法,摄一切法。”又称“三无为”者,虚空、数缘尽、非数缘尽。
数,名慧数。缘,即是慧。尽,为灭谛。谓无漏慧,㫁诸烦恼,证灭谛理,唐译名“择灭无为”。非数缘尽者,即诸法缘离自灭。扵此三中,取第二,为小乘涅槃。第三,同前儒老,自有入无,以明“有无”,摄“世、出世”。以“无余”,即“出世法”故。
论:而论曰:“有无之表,别有妙道。妙扵有无,谓之涅槃。”请核妙道之本(体):果若有也,虽妙非无。虽妙非无,即入有境。果若无也,无即无差。无而无差,即入无境。总而括(捡束)之,即而究之。无有“异有”而非“无”,无有“异无”而非“有”者,明矣!
初四句引前违文。请核,正难。下意云:妙道之体,毕竟有之;体虽玄妙,不可谓无,便入有境。下无,例同。“总而”下,正显所收。意谓:妙本“非有、非无”者,非有即是无,非无即是有。未曾见一法,异有之外,而为非无者。下句,例说。
论:而曰:“有无之外,别有妙道。非有、非无,谓之涅槃。”吾闻其语矣,未即扵心也。
耳虽闻其说,心未悟其理。“吾闻其语矣”,《论语》文。
论超境第五
十演之三也。超,越也。境,即有无六尘之境。徵中,欲以有无,统收涅槃。演中,指二法,俗谛之境;涅槃真谛,卓然超越。以破外宗“有无之见”。
论:无名曰:有无之数,诚以无法不该、理无不统。纵然其所统,俗谛而已夺。
有无,虽宽收一切,但不收真谛。
论:经曰:“真谛何邪?涅槃道是。俗谛何邪?有无法是。”
义引《大品·道树品》云:“菩萨以世谛故,示众生若有、若无,非以第一义谛。”问以属体,二谛迢然。《仁王经》亦以“有无”为俗谛。
论:何则?有者,有於无。无者,无於有。有“无”,所以称有。无“有”,所以称无。然则,有生於无,无生於有。离“有”无“无”,离“无”无“有”。有无相生,其犹高下相倾。有高必有下,有下必有高矣。
初二句,明二法相因。由有扵无,所以是有。下句例之。次二句,承前以生二名。“然则”下,顺明“相待两成”。“离有”下,反显“不待皆非”。“有无相生”下,引类。非直“有无”相待,至扵高下、是非、前后等,皆然也。
论:然则,有无虽殊,俱未免于有也。此乃言象之所以形(兴)、是非之所以生(起)。岂足以统夫幽极,而拟夫神道者乎?
初二句中,对有之时,无乃是无。若二法相待,因有生无,皆是缘有也。“此乃”下,随有无而兴言象,依言象而起是非,岂足明扵“幽深、至极神妙之道”乎?
论:是以论称“出有无”者,良以有无之数,止乎六境之内。六境之内,非涅槃之宅。故借“出”以祛遣之。
初句,牒前位体中结文。六境者,古译六尘为六境,皆缘生之事。形兆入有,缘散入无,岂涅槃之居宅?故假借“出”之言,以显高迈。
论:庶希道之流,彷佛幽途,托情绝域,得意亡言,体其非有非无。岂曰“有无之外,别有一有,而可称哉”?
彷佛者,相似、比拟也,犹言“仿、法”。玄道而悟,如何法邪?一、相绝,二、言亡。不可守有无之言,而隔玄悟。“体其”下,但可体究其“非有非无”。不生知觉,自与玄会。若计有无之外,别有涅槃。复入有境,岂能超之?
论:经曰“三无为”者,盖是群生纷绕,生乎笃(厚)患。笃患之尤(甚),莫先於有。绝有之称,莫先於无。故借“无”,以明其“非有”。明其非有,非谓无也。
经,即罗什所译《仁王》也。纷绕,烦恼也,亦业也。笃患,生死也。有,谓三有,有为、有漏故。“绝有”下,谓欲引出有为,则无为第一。此意:佛说无为,令群生息有为之患尔。“借无”下,但假借无为之名,以引著有之物,令悟非有。故《放光》云“若无有为,亦无无为”等,非谓“非有,是㫁无之无”。恐儒老之流,计“有无,遍摄一切”,谓“涅槃,亦无之所摄”,曲引佛经“有为、无为”以为类例涅槃,既是无为,亦合无摄。故设此难,以拣之。一、拣涅槃,非有无摄。二、拣无为之无,非二家所计“有无之无”。
论搜(寻)玄第六
九折之三也。亦承前起,至下可知。
论:有名曰:论旨云“涅槃,既不出有无,又不在有无”。
初句,叙前“岂曰有无之外”等。次句,叙前“良以有无”等。
论:不在有无,则不可扵“有无”得之矣。一也。不出有无,则不可以离“有无”求之矣。二也。求之无所,便应都无。三也。
二所不得,当求无所。究竟无体,徒说何为?
论:然复不无其道。其道不无,则幽途可寻。所以千圣同辙,未尝虚返(皈)者也。
初、明玄体非㫁。所以千圣同归,必有实理。
论:其道既存,而曰“不出、不在”,必有异旨。可许得闻乎?
若㫁,可许“不在、不出”。既存,何云双离?
论妙存第七
十演之四也。不出不在曰妙,体非断绝曰存。亦示无住之深。
论:无名曰:夫言由名起,名以相生,相因可相。无相无名,无名无说,无说无闻。
初三句,举妄。后三句,显真。可相者,相由心起,心扵相上印可分别,故言可相,犹言“相由心现”。
论:经曰:“涅槃,非法、非非法。”“无闻、无说,非心所知。”
《本经》二十一云,略谓“涅槃,非相、非不相,非物、非不物”等。“无闻、无说”等,亦《净名》文。理事善恶等,皆名为法。今顺论意,且以有无为法。非法,不在也。非非法,不出也。不出不在,无说也。无说,则无闻。无闻,则无知也。
论:吾何敢言?而子欲闻之邪?
此由“名家”,执“出在”之名,而折“非出非在”之妙,愿乐欲闻。故於答前,先举妙体之玄,以拂闻相,令“忘名会旨”。
论:虽然,善吉有言:“众生若䏻以无心而受、无听而听者,吾当以无言言之。”庶述其言,亦可以言也。
义引《大品》须菩提吿释提桓因、诸天子之意,非正文也。事如前引。予以论勘经,论主引用,实有多式。或引正文,或取义引之,或出经名,或泛举之,或但引经中人名,或合集上下之文,或合集两经引之,或略或详。细推自见。
论:净名曰:“不离烦恼,而得涅槃。”天女曰:“不出魔界,而入佛界。”
彼经弟子品云:“不断烦恼,而入涅槃。”“天女”下,即《宝女所问经》第四,宝女偈荅舍利弗云:“如魔之境界、佛境界,则平等。相应为一类,以是印见印。”
论:然则,玄道在乎妙悟。妙悟,在扵即真。即真,则有无齐观。齐观,则彼己莫二。
初句,扵道贵悟。如何悟邪?即妄而真故。如前云“不离烦恼,得涅槃”等。次句,既不离缘而即真,观色之时,莫非见空;观空之时,莫非见色。故云“齐观”。彼己,目心境。心境一如,故云“莫二”。
论:所以天地与我同根,万物与我一体。
天地、万物,皆境也。我,即心也。既云“同根一体”,则本无二。文似《庄子》。
论:同我,则非复“有无”。异我,则乖扵会通。
“同我”者,心境无异,亦理事㝠同。“非复有无”者,有无之事泯绝也。“异我”下,心境、理事,两殊,不䏻会、证㝠同也。详此二句,唯同、唯异,皆非。亦同、亦异,方离诸过,“出、在”两成。何者?由异故,事理相违,所以不在。今若唯同,非复有无,则“不在之旨”不成。由同故,事理相即,所以不出。今若唯异,乖扵会通,“不出之旨”不成。以涅槃是理、有无属事,故相蹑,各有二过。可知。
论:所以不出、不在,而道存乎其间矣!
论:何则?夫至人虚心㝠照,理无不统。懐六合扵胸中,而虚鉴有余。镜万有扵方寸,而其神常虚。
初二句,况明“一智皆虚㝠”也。次二句,示正智照理。四方上下,名为六合。后二句,示后智达事。“镜万”下,谓万有扵方寸,而无虑焉,故云“常虚”。此辩“智玄”。下,明“证妙”。
论:至(竟)䏻拔玄根於未始,即“群动”以静心。恬淡渊默,妙契自然。
“至䏻”下,承前以明。“玄根”喻真。拔,喻於证。“未始”二意:一、未,犹无也。理无始故,智始会时,非照今有。二、智虽极真,未始照故。如前云“虚心”等。群动,俗也。权应之时,初无应相,故云静心。后二句,如次成上“二智无相”。自然者,感而后应,不加功力。《起信》云:自然而有不思议业,能现十方利益众生。
论:所以处有不有,居无不无。居无不无,故不无於无。处有不有,故不有扵有。故䏻“不出有无”,而“不在有无”者也。
“所以”下,略“至人”二字。初二句,承前释成。处有、居无,明“不出”也。不有、不无,明“不在”也。次四句,蹑前双示“不住”。“故䏻”下,结成。
论:然则,法“无有无之相”。圣,无“有无之知”。圣无有无之知,则无心扵内。法无有无之相,则无数(相)扵外。扵外无数,扵内无心,此彼寂灭,物(境)我心㝠一。怕尔无眹,乃曰涅槃。涅槃若此,图度绝矣。
初二句,显心境无相。次四句,明心境两亡。次四句,心境㝠一。“怕尔”下,结“离心思”。图度,思虑也。
论:岂容责之扵“有无之内”,又可徵之扵“有无之外”邪?
论难差第八
九折之四也。此亦承前“心境不二之妙”,以难“三乘等,修证之差”。
论:有名曰:涅槃既绝图度之域,则超六境之外。不出不在,而玄道独存。斯则穷理尽性,究竟之道,妙一无差,理其然矣。
通叙前理。穷理尽性,语出《周易》,彼云:“穷理尽性,以至扵命。”理其然者,许可其理。
论:而《放光》云:“三乘之道,皆因无为,而有差别。”
即二十四中之文。亦少不同,义则无异。《金刚》亦云:“一切贤圣法,皆因等(云云)。”
论:佛言:我昔为菩萨,名曰儒童。扵然灯佛所,已入涅槃。儒童菩萨时,扵七住获无生忍,进修三位。
缘起,如《本行》说。详意:儒童时,居七住。依无生忍,见无生理,名入涅槃。折意:以既得涅槃,谓究竟无修。如何复修后三住乎?古译十地,亦名十住。
论:若涅槃一也,则不应有三。如其有三,则非究竟。究竟之道,而有升降之殊。众经异说,何以取中邪?
初四句,难“三乘有差”。以三一互违,故非究竟,则无常也。次二句,蹑前,以难三位之殊,升降高下也。中,谓折中,亦正也。
论辨差第九
十演之五也。辩,谓分辩。
论:无名曰:然究竟之道,理无差也。
理无二实,所以究竟。
论:《法华》云:“第一大道,无有两正。吾以方便,为怠慢者,於一乘道,分别说三。”三车出火宅,即其事也。
亦义引《法华》前后之文。《正法华·善权品》云“是一乘道,寂然之地,无有二正”等。《妙法·化城品》云:“佛为求道者,中路懈废,为止息故。以方便力,扵一乘道,分别说三。”懈废,亦怠慢也。火宅,可知。
论:以俱出生死,故同称无为。所乘不一,故有三名。统其会归,一而已矣。
三乘云殊,免患是同。“所乘”下,通理教行果,今略就教行释之。教者,谓依一乘,分别说三。即谛、缘、度。行者,三乘三行,大小不一。“统其”下,意谓:䏻乘之人,随所乘之法不一,而有三名。所归之理,唯一无二。
论:而难云“三乘之道,皆因无为,而有差别”,此以人三,三於无为,非无为有三也。
初四句,叙难。“此以”下,出理。“三差”在机,不在扵理。
论:故《放光》云:“涅槃有差别邪?荅曰:无差别。但如来结习都尽,声闻结习未尽尔。”
即彼经二十四中之文。“但如来”下,彼云“但如来诸习结尽尔,声闻习结不悉尽”等,即二障种子习气。此约三乘“㫁惑浅深”,以分三异,非“涅槃”有三也。
论:请以近喻,以况远旨。如人斩木,去尺无尺,去寸无寸。修短在於尺寸,不在扵无也。
以见邉为近,未见边为远。人,喻三乘。斩,喻智㫁。木,喻种现。无,喻无为。尺寸,喻三乘断惑多少也。以喻量法,昭然可见。
论:夫群生万端,识根不一。智鉴有浅深,德行有厚薄。
初句,总指。次句,识,谓识心,即乐欲;不同,谓乐大乐小;根,谓根性,即种性;不一,即大机小机。次句,大乘,双照二空名深;小乘,独见人空,名浅。“德行”下,自利之行,名薄;二行双行,名厚。亦可谛缘之行,名薄;六度万行,名厚。
论:所以俱之(往)彼岸,而升降不同。彼岸岂异?异自我尔。
由识根差别故,所以俱往彼岸,而高下不齐。喻以生死为此岸,烦恼为中流,涅槃为彼岸。彼岸唯一,为力不同,故成异也。
论:然则众经殊辨,其致不乖差。
由前云“众经异说,何以取中”?今引《法华》,明“三从一起,三虽差别,至道唯一”。三位例然。
论责异第十
九折之五也。所证之理既一,如何䏻证之人三殊邪?此亦蹑前而问,下文自具。
论:有名曰:俱出火宅,则“无患”一也。同出生死,则“无为”一也。”而云“彼岸无异,异自我尔”。彼岸,则无为岸也。我,则体(证)无为者也。
初喻,次法。免患既同,无为定一。“而云”下,举前违文。“彼岸”下,约法、约人。先定其理,而后难云。
论:请问:我与无为,为一、为异?若我即无为,无为亦即我。不得言:无为无异,异自我尔。若我异无为,我则非无为。无为自无为,我自常有为。㝠会之致,又滞而不通。
初二句,双审。“若我”下,出第一过,明人法相。即既人法相,即人三、法三,何云“法一”也?又“若我”下,出第二过,明“人、法”两异,“无为、有为”两分。有为三乘,应不㝠会扵无为之理,何言三乘㝠会邪?
论:然则,我与无为,一亦无三,异亦无三。三乘之名,何由而生?
以人从法,法一、人一也。异,则不证,扵何有三邪?
论会异第十一
十演之六也。会,谓会通,下文自显。
论:无名曰:夫止此而此,适彼而彼。所以同扵得者,得亦得之。同扵失者,失亦失之。
此,目此岸。彼,目彼岸。犹言:居生死之岸,则同生死之患。无为,例之。“所以”下,承前已明,文拟《老氏》。“同扵得”下,释前“适彼而彼”。得,谓证得。然通䏻所,䏻得之人,同所得之理时,理亦同扵能得之人。如下云:“我即无为,无为即我。”“同扵失”下,释前“止此而此”,䏻所不相得也,反前可知。
论:我适无为,我即无为。无为虽一,何乖不一邪?
人证法时,人法必即也。所以“亦三”者,理虽一味,证有浅深故。扵法略示,下喻及合中具显。
论:譬犹三鸟出网,同适无患之域。无患虽同,而鸟鸟各异。不可以鸟鸟各异,谓无患亦异。又不可以无患既一,而一扵众鸟。然则,鸟即无患,无患即鸟。无患岂异?异自鸟尔。
初四句,举喻体。三鸟随举大中小者,在网为患。出网之时,远近虽殊,皆为无患之域。以喻三乘,㫁惑出界。“不可”下,鸟患相望,反责一异。“然则”下,释成“相即,又不防鸟异”。美哉斯喻!何疑不遣?
论:如是三乘,众生俱越妄想之樊,同适无为之境。无为虽同,而乘乘各异。不可以乘乘各异,谓无为亦异。又不可以无为既一,而一扵三乘也。然则,我即无为,无为即我。无为岂异?异自我尔。
三乘名“众生”者,诸蕴未转,二死犹存,相续之心犹生,和合之识未破。等觉已降,皆有此名。亦前四句,明人证法。“不可”下四句,以人会理。会许浅深,人可云异,理何异邪?亦不可云:由理一故,不许证有浅深之殊,何云“一亦无三”邪?“然则”下,结成“相即”。理则元一,证则有三也。句句合前,不烦重指。
论:所以无患虽同,而升虚有远近。无为虽一,而幽(妙)鉴有浅深。
承前法喻,以荅“异亦无三”也。初二句,喻明。后二句,法说。前举:三鸟虽异,免患是同,免则相即,不妨人异,以明“一亦有三”。此举:逃患虽同,远近有异,以明“异亦有三”。但异在远近,不在於法,幽鉴,三乘之智也。
论:无为,即乘也。乘,即无为也。此非我异无为,以未尽无为,故有三尔。
初二句,明“相即无异”。“此非”不,以“相即故非异,非异故㝠会”,谁云其异,而乖於㝠会邪?以未尽故有三,谁云异亦无三?血脉隐㣲,可细推绎。
论诘渐第十二
九折之六也。诘,难也。由前未尽有三,以是渐义,故今诘之。
论:有名曰:万累滋彰,本扵妄想。妄想既祛,则万累都息。二乘得尽智,菩萨得无生智,是时妄想都尽,结缚永除。
枝末麄惑众多,名万。滋,益也。彰,著也。妄想,即根本无明细惑。意云:枝末虽众,本惑唯一。但剪本惑,末惑顿息,理可顿证。“尽智”下,《大品》说:三乘之人,共十一智。第九名尽智,谓苦已尽见等。第十名无生智,谓苦已见,而不更见等。则前之十智,声闻皆有。尽智,在已办地得之。今云:菩萨得无生智者,二地已上。第九菩萨地,阿鞞跋致。如实知诸法本自不生,今亦无灭,名无生智,不共二乘也。意谓:智起惑亡,理即显现,如《大品》、《放光》及《智论》二十三广说。
论:结缚既除,则心无为。心既无为,理无余翳。
初一句,蹑前。次句,明证。后二句,惑尽。理如明镜,惑如尘翳。妄惑既尽,理即明净。
论:经曰:“是诸圣智,不相违背。不出不在,其实俱空。”又曰:“无为大道,平等无二。”
《放光》第二略云:声闻、辟支佛、菩萨、佛世尊,是诸圣智,不相违背。乃至云:不出不在,其实空者,无有差殊。与《大品》大同。今谓“在”字,宜是“生”字。传之误也。《智论》四十三解云:“因邉不起,名为不出。缘邉不起,名为不生。”“又曰”下,亦义引《大品》等,如〈三慧品〉:须菩提白佛言:“世尊!无为法中,可得差别不?”佛言“不也”等。
论:既曰“无二”,则不容心异。不体(证)则已,体应穷微。而曰“体而未尽”,是所未悟也。
初句,蹑前“理智无二”。次句,会前“不相违背”。“不体”下,意云:三乘之智无殊,是唯不证。证则顿尽,如何分小大之殊,谈渐尽之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