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识论音响补遗 卷第四之三
清武林莲居绍觉大师 音义
新伊大师 合响
法嗣智素 补遗
○次、难六七识(二):初、难六不以五为依。
又缘五境明了意识应以五识为俱有依,以彼必与五识俱故,若彼不依眼等识者,彼应不与五识为依,彼此相依势力等故。
(音义)先顺明。谓明了意识缘五尘时,既与五识同起,应以五识为俱有依。“若彼”下反显。即以前师所明五依第六之义而反成之,五六相依,势力等故。
○次、难七不以八为依(二):初、正难。
又第七识虽无间断,而见道等既有转易,应如六识有俱有依。不尔,彼应非转识摄,便违圣教转识有七。故应许彼有俱有依,此即现行第八识摄。
(补遗)此由初家判第七、八识无别此依,恒相续转,自力胜故。今释云:第七虽无间断,而至见道无漏初起,修道位中漏与无漏相间而起,既有转染易净之义,应如前有俱有依。不尔者,若谓第七无俱有依,彼应非转识摄,则转识唯六,便违圣教转识有七。量云:第七识是有法,有俱有依,宗。转识摄故,因。喻如六识。若无俱有依,则违理;非转识摄,则违教。故应许有得免二过,然此所依即现行第八。
○次、引证。
如《瑜伽》说:有藏识故得有末那,末那为依意识得转。彼论意言现行藏识为依止故得有末那,非由彼种。不尔,应说有藏识故意识得转。
(补遗)先引论文。“彼论”下,释义。“非由彼种”者,因前释依,彼转文中,初家云:此意以彼识种而为所依,非彼现识;次家云:此意以彼识种及彼现识俱为所依。虽无间断,而有转易名转识故,必假现识为俱有依,方得生故。今此中引证之意,正以第七见道等既有转易,故定以现行藏识为依,简却彼种也。若谓第七不依第八现识,只应说有藏识故。意识得转,不应言有藏识故得有末那。
○三、结。
由此彼说理教相违。
○次、申己义。
是故应言前五转识一一定有二俱有依,谓五色根同时意识。第六转识决定恒有一俱有依,谓第七识。若与五识俱时起者,亦以五识为俱有依,第七转识决定唯有一俱有依,谓第八识,唯第八识恒无转变,自能立故,无俱有依。
(音义)此师辟前解虽是,然於正义犹未尽善。
○第三家解(二):初、斥前非(二):初、总斥。
有义:此说犹未尽理。
○次、别斥(三):初、斥第八不以第七为依。
第八类余既同识性,如何不许有俱有依?第七、八识既恒俱转,更互为依,斯有何失?
(合响)量云:第八是有法,有俱有依,宗。因云:同识性故。喻如余识。
○次、斥识种不以现识为依。
许现起识以种为依,识种亦应许依现识,能熏异熟为生长住依,识种离彼不生长住故。
(音义)先例明。初句能例,明现识依种,若无自种,现识不转。次句所例,明识种依现,若无现识,识种不得生长而住。“能熏”下,明须依现义。谓识中种子,依能熏前七现识生长,依所熏异熟现识得住,故离彼能所熏,而种识不得生长住故。
○三、斥异熟不以色根为依。
又异熟识有色界中能执持身,依色根转,如《契经》说:“阿赖耶识业风所飘,遍依诸根恒相续转。”《瑜伽》亦说:眼等六识各别依故,不能执受有色根身,若异熟识不遍依止有色诸根,应如六识非能执受。或所立因有不定失。
(音义)先立义。“如契”下,初引《契经》顺证,次引《瑜伽》反显。“若异”下,释成。量云:眼等六识是有法,不能执受有色相身,宗。因云:各别依故,若异熟识不遍依止有色诸根,则以六识而为同喻,应如六识非能执受。此则违教。“或所立”下,明因亦有过。若异熟识是能执受,而不遍依有色诸根,则所立因有不定失。应立量云:异熟识是有法,能执受有色根身,宗。因云:不遍依止故,是则能执受非能执受,皆共此不遍依止故,因。为不如眼等六识不遍依止故,异熟识是能执受;为如眼等六识不遍依止故,异熟识非能执受。故所立因犯共不定失。此则违理。
○次、申己义。
是故藏识若现起者,定有一依谓第七识,在有色界亦依色根,若识种子定有一依谓异熟识,初熏习位亦依能熏,余如前说。
(补遗)承上斥破引证竟,故申明己义而结成之。藏识至第七识一节,结成前第八类余至斯有何失之义。“在有色界亦依色根”,结成前“又异熟识”至“依色根”之义。若识种子至亦依能熏,结成前“识种亦应许依现识至生长住”义。
○第四家解(三):初、总斥标宗。
有义:前说皆不应理,未了所依与依别故。
(补遗)此䕶法正义,谓前三家所说,皆未明了依与所依差别之义。混而言之,故不应理。
○次、广示正义(二):初、明依所依义(二):初、正明(二):初、明依义。
“依”谓一切有生灭法仗因托缘而得生住,诸所仗托皆说为“依”,如王与臣互相依等。
(音义)言依即宽,谓凡是因缘所生一切有生灭法,互相仗托,皆说为依。例如王臣互相依等。
○次、明所依(二):初、正明所依。
若法决定、有境、为主、令心心所取自所缘,乃是所依,即内六处,余非有境定为主故,此但如王,非如臣等。
(合响)所依即狭,谓要具足决定等四义乃是所依。《宗镜》第七十二卷云:“此四义各有所简,且第一义者:若法决定,此简将前五识与第六识作不定依。夫为所依者,须决定有方得。今有第六时,不决定有前五故,亦简将五色根与第八为依,亦是不定有。如生无色界第八,即无色根为依,又简将能熏七现与所熏种子为生长依等。即此能熏现识有间断,无决定义。问:若有决定义便是所依者,即如四大种及命根、五尘等及种子,皆有决定义,应是所依。有现行识时,必决定有种子故。答:将第二义简云:有境。言有境者,即有缘境照境功能,除心、心所及五色根识,余法皆非有境。四大、五尘、命根等,虽有决定义,而阙有境义,故非所依。问:若具二义即名所依者,且如遍行五数亦具决定、有境二义,应与心、心所为所依?答:将第三义简云:为主。今遍行五数虽具二义,阙主义故,亦非所依。问:若具三义便成所依者,且如第八识现行望识中种子,亦有决定、有境、为主三义。即此第八识现行应与种子为俱有依?答:将第四义简云:令心、心所取自所缘,即令能依心、心所,缘取自所依家境,方成所依。今第八现行识,不能令种子取自所缘,故非所依。今第八识中种子无缘虑,不能取自所缘,故第八非种子所依,但为依义。问:未审何法具此四义足得名所依?答:谓五色根及意处,即此六处具前四义足,独名所依。问:内六处为俱有依,与六根体义何别?答:俱有依,唯取六处现行不取种子,阙有境义故。若但言六根即通种现。又俱有依、取所依义,若言六根取生长义,各据胜以论。”(文)此但如王等者,谓依义如王臣互依,所依如王非臣。
○次、依圣教简。
故诸圣教唯心、心所名有所依,非色等法,无所缘故。但说心所心为所依,不说心所为心所依,彼非主故。
(合响)《宗镜》第七十二卷云:“又若心心所生时、住时,即具俱有依。若色法生时、住时,但有因缘依即得,定无俱有依,以色法无所缘故,自体不是能缘法故。”(文)“但说”下,简心所。虽心心所具俱有依,而诸圣教但说心所以心为依,心是主故,不说心所为心所依,所非主故。
○次、通妨。
然有处说依为所依,或所依为依,皆随宜假说。
○次、明识等所依(二):初、明心王所依(四):初、前五识。
由此五识俱有所依,定有四种:谓五色根、六、七、八识。随阙一种,必不转故。同境、分别、染净、根本,所依别故。圣教唯说依五根者,以不共故,又必同境,近相顺故。
(合响)《宗镜》第七十二卷:“问:五识所依有几重?答:有四重,谓五色根、六、七、八识,即五识各依自根,若后三识,即通与五识为依。问:五色根、六、七、八识,四重所依各有何用,而言随阙一种即便不转?答:谓一同境、二分别、三染净、四根本,所依别故。言同境者,即自五色根是。如眼根照青色境时,眼识亦缘青色境,以青色境同,故名同境。分别者,即第六识能与前五为分别依,同缘境时起分别故。此是第六识自体与五识为分别依。《瑜伽》云:有分别、无分别同缘现在境故,即第六名有分别,前五名无分别。《解深密经》云:五识起时,定有意识同缘境。染净者,即第七识。第七识能与五识为染净依。第七若在有漏位中,即与五识为染依。若成无漏时,即与前五为净依。有此染净依,前五方转。若无即不得生。根本者,即第八识。第八识与前五识为根本依,前五识是枝条。又第八能持前五识种,种方生现,推功归本,皆从第八识中成故。此第八不唯与前五识为根本依,亦与万法为根本,以能持万法种故,於因果位中,第八皆为根本。”(文)“圣教”下,会通他处。谓对法(即《杂集论》)第一但言依色根者,会云:以不共故。“不共”者,眼根但为眼识所依,非余识依,乃至身根为身识依,非余识依,故言不共。“又必同境”者,根必与识同缘境故。又“近相顺”者,六、七、八识即是远故,非相顺故,是故圣教略不言依后三识也。
○二、第六识。
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:谓七、八识,随阙一种,必不转故。虽五识俱,取境明了,而不定有故非所依。圣教唯说依第七者,染净依故,同转识摄,近相顺故。
(音义)先明所依唯二,谓七、八识,染净、根本,所依别故。“虽五”下,明六不以五为依。由前第二家云:缘五境明了意识,应以五识为俱有依,以彼必与五识俱故。今遮云:六虽得五取境明了,而不定有,以意识无五亦能缘故。“圣教”下,会通他处。对法唯说依第七者,是彼染净依故。六、七同是转识摄故,多引第六起染污执,近相顺故。
○三、第七识。
第七意识俱有所依,但有一种,谓第八识,藏识若无,定不转故。如伽他说:
“阿赖耶为依,故有末那转;
依止心及意,余转识得生。”
(音义)先明所依唯第八识。《开蒙》:“问:七依第八,四分依何?答:唯依自证。何以故?是识体故。”(文)“如伽”下,引《楞伽》偈证成。初二句,证七依八有;次二句,证前六依七、八生。然证意专在前二句。
○四、第八识(二):初、正明所依。
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,谓第七识,彼识若无定不转故。论说藏识恒与末那俱时转故,又说藏识恒依染污,此即末那。而说三位无末那者,依有覆说,如言四位无阿赖耶非无第八,此亦应尔。
(音义)先明所依唯第七识。“论说”下证成。“而说”下,通妨。“三位”者,谓阿罗汉、灭定及出世道。四位者,即前初能变中三乘、无学及佛果位。三位无末那者,但无染污,故云“依有覆说”,非无第七识体。如四位中无赖耶含藏杂染之名,非无第八识体。量云:三位无末那是有法,非无第七净识,宗。依有覆说故,因。喻如四位无阿赖耶。
○次、通前异说。
虽有色界亦依五根而不定有,非所依摄。识种不能现取自境,可有依义而无所依。
(补遗)此由前第三家解,藏识在有色界,亦依色根。故遮云:虽有色界亦依五根,然根或阙,而不定有。於四义中阙决定义,故非所依。又云:若识种子定有一依,谓异熟识(即现行第八)。故遮云:识种不能现取自境,谓第八识中种子无缘虑故,现行第八不能令种子取自所依家境。於四义中阙令心心所取自所缘,依义可有,所依则无。《开蒙》:“问:八识各有几重所依?答:五、四、六有二,七、八一俱依。”
○次、明心所所依。
心所所依随识应说,复各加自相应之心。
(音义)“各加自相应心”者,如眼识心所随眼识有四种俱有依,更加相应眼识心王为所依,则有五所依也。余可准知。
○三、结符理教。
若作是说,妙符理教。
○三、开导依(二):初、标。
后开导依。
(合响)《宗镜》第七十二卷云:“‘开导依’者,开者,辟也。即开辟处所。‘导’谓导引,导引令生。即前念心王临灭时,开辟处所,引后念心心所,令彼生起。即后念心心所,托前念开导心王所依而生,名开导依。”(文)《开蒙》:“问:开导依名,作何释也?答:‘依’字是通,通三依故,谓因缘依、俱有依、开导依。‘开导’二字是别,唯此一依。以别拣通,开导之依;拣非二依,通别依主。又‘开导’是总,总通王所;所亦开导,然非为依。‘依’字是别,唯局心王;总别依主,是开导家之依。拣开导中非依者,即心所也。若‘开’谓开辟,‘导’谓导引,二皆是用,依同一体,亦开亦导,同依持业也。又依体之上有开导用,以用随体,开导即依,体用持业。难持业云:‘开导’二字,通其王所,‘依’之一字,唯是心王。今作持业者,岂无以宽即狭之过?答:即一分故,无此过咎。问:开导依有差别否?答:有三师,谓难陀、安慧、䕶法。三师有异,三师不同大意,如后所明。
○次、释(三):初、难陀立相续与间断者为依。
有义: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故,必第六识所引生故,唯第六识为开导依。第六意识自相续故,亦由五识所引生故,以前六识为开导依。第七、八识自相续故,不假他识所引生故,但以自类为开导依。
(音义)初明五识开导依唯第六识。“自他”者,一识为自,如前念眼识望后念眼识为自,望余识为他。次明第六开导依有二种,自相续故。以前念第六为开导依,亦由五识所引生故,以前念五识为开导依,故总以前念六识为开导依。后明七、八开导依,各唯自类。
○次、安慧立有力与无力者为依(二):初、斥前非(三):初、总斥。
有义:前说未有究理。
○次、别破(二):初、难破前五识(二):初、纵许。
且前五识未自在位遇非胜境,可如所说?
(音义)“可如所说”者,纵彼所说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等。
○次、难破(二):初、约自在位难(三):初、正难。
若自在位,如诸佛等,於境自在,诸根互用,任运决定,不假寻求,彼五识身宁不相续?等流五识既为决定、染净、作意、势力引生,专注所缘未能舍顷,如何不许多念相续?
(音义)《瑜伽》第一卷云:“由眼识生,三心可得。如其次第,谓率尔心、寻求心、决定心。初是眼识,二在意识。决定心后,方有染净。此后乃有等流善不善转。”(文)此明余位寻求,而后决定。彼眼等识容或不有,今自在位境常决定,不假寻求。彼五识身宁不相续?“等流”下,明寻常等流五识,既为决定、染净、意识及作意心所势力引生,专注所缘之境,未能舍此所缘之顷,此时五识正多念相续,汝如何不许耶?率尔等心,即名五轮心。
(合响)《会玄》第十三卷准《法苑》云:“一、率尔心,缘不惯习境生,无欲俱故。二、寻求心,与欲俱转,希望境故。三、决定心,印解於境,胜解俱故。四、染净心,与信等俱名善为净,与瞋等俱名恶为染,中容非染净故。五、等流心,后似於前,平等流类故。”(文)《宗镜》第四卷引:“《法苑义林》云:‘辩五心相者,且如眼识初堕於境,名率尔堕心。同时意识先未缘此,今初同起,亦名率尔。’《瑜伽论》云:‘意识任运散乱缘不惯习境时,无欲等生,尔时意识名率尔堕心。有欲生时,寻求等摄故。’又《解深密经》及《决择论》说:五识同时必定有一分别意识俱时而转,故眼俱意名率尔心,初率堕境故。此既初缘,未知何境为善为恶?为了知故,次起寻求,与欲俱转,希望境故。既寻求已,识知先境(即前创缘率尔之境),次起决定,印解境故。决定已,识界(畔也)差别,取正因等相,於怨住恶,於亲住善,於中住舍,染净心生。由此染净意识为先,引生眼识同性善染,顺前而起,名等流心。如眼识生,耳等识亦尔。先德问:五心於八识中,各有几心?答:前五识有四心,除寻求心,无分别故。第六具五心,第七无率尔、寻求二心,有决定、染净、等流三心,谓第七常缘现境,故无率尔。问:第七现有计度分别,何无寻求心?答:夫寻求心,皆依率尔后寻求方生。第七既无率尔,寻求亦无。问:前五既有率尔,何无寻求?答:寻求有二缘方生:一、即率尔心引。二、即计度分别心。前五中虽有率尔,而无计度分别。第八有三心——率尔、决定、等流,无染净、寻求。问:第八同第七常缘现境,何得有率尔?答:第七缘境即无间断。第八缘境,境有间断。第七亦创缘三界第八识,何无率尔心?答:第七随所系常缘当界第八识也。今助一解:第七常内缘一境,即无率尔。第八外缘多境,而有率尔。无分别故,即无寻求。”
○次、引证。
故《瑜伽》说:决定心后方有染净,此后乃有等流眼识善、不善转,而彼不由自分别力,乃至此意不趣余境,经尔所时,眼、意二识或善或染,相续而转。如眼识生乃至身识,应知亦尔。
(音义)此引论证成。意识与前五识未能舍顷相续转义,谓於意识决定心后,有染净心,染净心后,有等流眼识善、不善转。“不由自分别力”者,谓等流眼识善、不善转,全赖意识决定、染净引生,不由自力。“乃至此意不趣余境”者,谓从引起,乃至不趣余声等境。“经尔所时”,於其中间,眼、意二识常相续转。“如眼”下,例余四识。
○三、结示。
彼意定显经尔所时眼、意二识俱相续转。既眼识时非无意识,故非二识互相续生。
(音义)谓彼论意定显眼、意二识,自生起来,俱相续转。“既眼”下,以论意斥难陀执前六识互开导义,识若前后许互引生。论既云“眼识起时非无意识”,既必同时,宁互开导?故五识定非第六开导,第六亦非前五引生。
○次、约增胜境难(三):初、正难。
若增盛境相续现前,逼夺身心,不能暂舍,时五识身理必相续,如热地狱、戏忘天等。
(音义)若五识身对非胜境,有不相续。若增胜境,宁不相续?如热地狱等,举事验知五识相续。热地狱即苦增胜境,戏忘天即乐增胜境。若遇此等增胜之境,於五根门应接无暇,而五识身岂有间断不相续耶?
(补遗)“戏忘天”者,《瑜伽》卷五云:“谓有欲界天,名游戏忘念。彼诸天众,或时耽著种种戏乐,久相续住,忘失忆念。”
○次、引证。
故《瑜伽》言:若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,即施设此名为意根。
(补遗)此引证前五不用第六引生。“此”谓前念,“彼”谓后念。等无间缘有生后义,故名意根。谓此前念六识灭意,为彼后念六识等无间缘,即施设此前灭六识名为意根。
○三、结示。
若五识前后定唯有意识,彼论应言:若此一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,或彼应言:若此六识为彼一识等无间缘。既不如是,故知五识有相续义。
(音义)初句牒前师义。彼谓五识以第六开导,第六亦由五引,故云:若五识前后定唯有意识。“彼论”下,以论意斥破之。谓若五识前定唯有意识,彼论应言:若此一识为彼六等无间缘。若五识后定唯有意识,或彼论应言:若此六识为彼一识等无间缘。彼论既不作如此说,故知五识各自有相续义。
○次、难破后三识(三):初、难第六(二):初、正难。
五识起时,必有意识能引后念意识令起,何假五识为开导依?无心、睡眠、闷绝等位意识断已,后复起时,藏识、末那既恒相续,亦应与彼为开导依。
(合响)《开蒙》难第六云:“五俱意识自前后引,何假前五为开导依?又难:无心等位第六既断,七、八恒续,何不用彼为开导依?”
○次、例难。
若彼用前自类开导,五识自类何不许然?此既不然,彼云何尔?
(音义)“彼”谓第六,“此”谓前五。言无心等位第六起时,用前自类开导,五识自类何不许然?此前五既不然,彼第六云何尔?
○次、难第七。
平等性智相应末那初起,必由第六意识,亦应用彼为开导依。
(音义)谓平智相应末那初起时,必由第六修二空观观成。彼末那乃得转染成净,故亦应用彼第六为开导依。
○三、难第八。
圆镜智俱第八净识,初必六、七方便引生,又异熟心依染污意,或依悲愿相应善心。既尔,必应许第八识亦以六、七为开导依。
(音义)谓圆智相应第八净识,必由六、七相应妙、平二智引生,未转依时,依染污意,或依悲愿相应第六善心,故应以六、七为开导依。
○三、结非。
由此彼言都未究理。
○次、申己义。
应说五识、前六识内随用何识为开导依?第六意识用前自类或第七、八为开导依,第七末那用前自类或第六识为开导依,阿陀那识用前自类及第六、七为开导依,皆不违理,由前说故。
(合响)《开蒙》申自义云:“应说前六内随用何识为开导依,即知前五有六重依也。第六意识用前自类、或七八识为开导依,明知第六有三重依也。第七末那用前自类、或第六识为开导依,七有二重。阿陀那识用前自类、及第六七为开导依,八有三重。”“由前说故”者,指上斥初解前五、后三两节文义。
○三、䕶法立八识各唯自类为依(三):初、总斥前非。
有义:此说亦不应理。
○次、立义兴难(二):初、立三义。
开导依者,谓有缘法、为主、能作等无间缘,此於后生心、心所法开辟引导,名开导依,此但属心,非心所等。
(音义)“开导依”者,要具三义:一、有缘法,二、为主,三、能作等无间缘。具此三义能於后念心、心所有开导义,名开导依。“此但”下,简别。谓具此三义者,但属心王,非心所等,谓心所虽有缘法,能作等无间缘,阙主义故,非开导依。言“等”者,亦简色等,非开导依。
(合响)《开蒙》:“问:立三义者,其故何也?答:各有所简。问:初义简何?答:‘有’字简於不相应行,由彼无体,故‘有’字简。‘缘’字简色及无为法,彼非能缘,故‘缘’字简。简彼意者,要有所缘及有力者,能引生故。问:为主简何?答:简心所法,彼非主故。要是其主及有力者,方可为依,能作无间。其意简何?答:简前二师异类之识为自识依,及简自类后念之识,不与前念自识为依。等无间缘,即唯自类及自前念。问:此中能作等无间缘,与四缘中等无间缘,是同是别?答:是别。问:请料简之。答:有是开导依,必是等无间缘;有是等无间缘,非开导依。此宽彼狭,故云‘别’也。问:何类是等无间缘非开导依者?答:谓前念灭自类心所,是前灭后生,等而开导,不自在故,非是所依。
○次、难前师(二):初、正难(二):初、难心不并生。
若此与彼无俱起义,说此与彼有开导力,一身八识既容俱起,如何异类为开导依?若许为依,应不俱起,便同异部,心不并生。
(音义)诸识相望,互称彼此。先纵云:谓若此识起时,彼识不与此俱起,说此已起於彼未起有开导力,可许异类为开导依。次夺云:一身八识既容俱起,则此与彼无开导力。如何异类为开导依?“若许”下,显失。以小乘只许一个意识,而有见闻觉知之用故。
(合响)《开蒙》问:“此难何意?答曰:意云八识相望,他现生处不障我路,何用他识与自开导?又难:若自八识互为开导,一身八识应不俱起。前师答云:不俱何失?难云:便同小乘心不并生。”
○次、难色等应有等无间缘。
又一身中诸识俱起,多少不定,若容互作等无间缘,色等应尔,便违圣说等无间缘唯心、心所。
(补遗)此承前又生难,谓八识俱起,若许异类为开导依,且诸识俱起多少不定,亦应异类互作等无间缘。此以宽难狭。夫等无间缘,必须自类前后为开导依,岂容异类互作?“色等”下,举例难。若容诸识互作,色等亦多生俱起不定,亦应异类互作等无间缘耶?设尔便违圣说。(云云)
○次、通妨。
然《摄大乘》说:色亦容有等无间缘者,是纵夺言,谓假纵小乘色、心前后有等无间缘夺因缘故。不尔,“等”言应成无用。若谓“等”言非遮多少,但表同类,便违汝执异类识作等无间缘。
(音义)谓有难云:《摄大乘》说“色亦容有等无间缘”,那违圣说。通曰:谓《摄大乘》如是说者,是纵夺之言,因小乘执色、心前后互为因缘,故以等无间缘假纵之夺其因缘。故《无性摄论》先牒执云:“谓经部师执言,从前刹那色、后刹那色无间而生,从前刹那心、后刹那心及相应法,无间而生。此中因果道理成就,何用复计阿赖耶识是诸法因?”后遮破竟,结云:“是故色心前后相生,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,无因缘义。”“不尔”下,更以“等”字义难破。若谓不尔,定互为缘,则此“等”字应成无用。言“等”者,齐等,具二义故。一遮多少,二表同类。若用异类互为开导,二义全阙,故云“应成无用”。“ 若谓”下,复遮救可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