摄大乘论释 卷第十(上)
天亲菩萨 释
陈天竺三藏法师真谛 译
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品第八
释曰:此义有五章:一、对治,二、立名,三、得相,四、修相,五、修时。
论曰:“如此已说入因果胜相,云何应知入因果修差别?”
释曰:前已总说六度因果差别,在愿行位为因,在清净位为果,未约地辩修差别故。目前总说为如此。唯识智名“入”,三无性为胜“相”,六度即是唯识智,入三无性因果,欲显诸波罗蜜修习差别故,问云何应知。
论曰:“由十种菩萨地。何者为十?一、欢喜地,二、无垢地,三、明焰地,四、烧然地,五、难胜地,六、现前地,七、远行地,八、不动地,九、善慧地,十、法云地。”
释曰:若欲知修差别,观十地差别即知因果修差别。
论曰:“云何应知,以此义成立诸地为十?”
释曰:此问欲显何义。若菩萨入初地,见真如即尽,何以故?真如无分数故。若见真如不尽,真如则有分数。若有分数,则同有为法。若见已尽,何故说有十地?
对治章第一
论曰:“为对治地障十种无明故。”
释曰:真如实无一、二分数。若约真如体,不可立有十种差别。真如有十种功德,能生十种正行,由无明覆故不见此功德,由不见功德故正行不成。为所障功德正行有十种故,分别能障无明亦有十种。
论曰:“於十相所显法界。”
释曰:“十相”谓十种功德及十种正行,此相皆能“显法界”。
论曰:“有十种无明犹在为障。”
释曰:此十种相虽复实有,由无明所覆不得显现。故知菩萨初入真如观障见道,无明即灭。所余无明犹在未灭故,十无明覆十功德,障十正行。何者为十种无明?一、凡夫性无明;二、依身业等於诸众生起邪行无明;三、心迟苦无明,闻、思、修忘失无明;四、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无明,此烦恼最下品故,随思惟起故,已远离随顺本所行事故,故名微细烦恼;五、於下乘般涅槃无明;六、粗相行无明;七、微细相行无明;八、於无相作功用心无明;九、於众生利益事不由功用无明;十、於众法中不得自在无明。凡夫性无明是初地障,此无明即是身见。身见有二种:一、因,二、果。法我执是因,人我执是果,因即凡夫性迷法无我故称无明。二乘但能除果,不能断因,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入初地,故此无明为初地障。依身业等,於诸众生起邪行无明,是二地障。菩萨未入二地生如此想,谓三乘人有三行差别,迷一乘理故称无明。又释一切众生所行之善,无非菩萨大清净方便。何以故?清净既一,未至大清净位,无住义故。若悉应同归菩萨大道,云何修方便不修正道?未入二地则无此智,由迷此义故称无明,若不断此无明,则不得入二地,故此无明为二地障。心迟苦无明,闻、思、修忘失无明,是三地障。未至智根位为迟,未得菩萨微妙胜定为苦,以障根及修故称无明障;闻持等陀罗尼不得成就,令所闻思修有忘失故称无明。若不断此无明,不得入三地,故此无明为三地障。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无明,为四地障。烦恼行者,法执分别种子为体,生、住、灭不停故名行;此种子为身见因,此种子体亦即是身见,以是法分别种类故。此烦恼最下品故者,此释微细义,由是最下品不能染污菩萨心,故名微细。随思惟起故者,此释共生义,虽复不能染菩萨心,随正思惟起与正思惟相应故不可说无,以能障菩萨一切智故。已远离随顺本所行事故者,此释离伴义,昔在凡夫共位中及地前,随顺本所行一切烦恼事,今修行四地离之已远。由不了法无我、空,故称无明,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入四地,故此无明为四地障。於下乘般涅槃无明,是五地障。若人依四谛观修行五地,见生死为无量过失火之所烧然,见涅槃最清凉寂静功德圆满;不欲舍生死此行难行,不欲取涅槃此行亦难行。若人修行五地,心多求般涅槃故称无明,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五地,故此无明为五地障。粗相行无明,是六地障。若人修行六地,一切诸行相续生,如量如理证已,多住厌恶诸行心中,未能多住无相心中,故称无明,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六地,故此无明为六地障。微细相行无明为七地障。若人修行七地,由心於百万大劫中,未能离诸行相续相,谓生及灭故,不能通达法界无染净相。如经言“龙王十二缘生”者,或生或不生;云何生?由俗谛故;云何不生?由真谛故。於十二缘生中,未能离生相住无生相,不得入七地,故称无明,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七地,故此无明为七地障。於无相作功用心无明,为八地障。若人修行八地,由作功用心,为除微细相行无明,及为住无相心中,未能自然恒住无间缺无相心,故称无明。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八地,故此无明为八地障。於众生利益事不由功用无明,是九地障。若人修行九地,心自然恒住无相,但於利益众生事四种自在中,未能自然恒起利益众生事,故称无明。若不断此无明不入九地,故此无明为九地障。於众法中不得自在无明,是十地障。若人修行十地,於成就三身业及微细秘密陀罗尼三摩提门未得自在,故称无明。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十地,故此无明为十地障。
论曰:“何者能显法界十相?”
释曰:此问欲显真如有十功德相。此十功德能生十正行及十不共果,以显法界体。十功德是显法界之本故,先问十功德相。
论曰:“於初地由一切遍满义,应知法界。”
释曰:真如法界於一切法中遍满无余。何以故?诸法中无有一法非无我故。人、法二执所起分别覆藏法界一切遍满义,由此障故,愿行位人不得入初地;若除此障,即见真如遍满义,人、法二执永得清净,由观此义得入初地。
论曰:“於二地由最胜义。”
释曰:人、法二空摄一切法,尽是遍满义。此义於一切法中最胜清净,由观此义得入二地。
论曰:“於三地由胜流义。”
释曰:真如於一切法中最胜,由缘真如起无分别智,无分别智是真如所流。此智於诸智中最胜,因此智流出无分别后智所生大悲,此大悲於一切定中最胜;因此大悲,如来欲安立正法救济众生,说大乘十二部经。此法是大悲所流,此法於一切说中最胜。菩萨为得此法,一切难行能行,难忍能忍。由观此法得入三地。
论曰:“於四地由无摄义。”
释曰:於最胜真如及真如所流法,菩萨於中见无摄义,谓:此法非我所摄,非他所摄。何以故?自、他及法三义不可得故。譬如北郁单越人,於外尘不生自他摄想,菩萨於法界亦尔,故法爱不得生。由观此义得入四地。
论曰:“於五地由相续不异义。”
释曰:此法虽复无摄,三世诸佛於中相续不异,不如眼等诸根色等诸尘,及六道众生相续有异。何以故?如此等法分别所作故相续有异,三世诸佛真如所显故,相续不异。若观此义得入五地。
论曰:“於六地由无染净义。”
释曰:三世诸佛於此法中,虽复相续不异,此法於未来佛无染,以本性净故;於过去、现在佛无净,以本性无染故。由观此义得入六地。
论曰:“於七地由种种法无别义。”
释曰:十二部经所显法门,由种种义成立有异,由一味修行、一味通达、一味至得故不见有异。由观此义得入七地。
论曰:“於八地由不增减义。”
释曰:菩萨见一切法,道成时不增,惑灭时无减。如此智是相自在及土自在依止。相自在者,如所欲求相,以自在故即得现前。土自在者,若菩萨起分别愿,愿此土皆成颇梨珂等,以自在故如所愿即成。初自在为成熟佛法,后自在为成熟众生,此二自在由不增减智得成,即以不增减智为依止。由观此义得入八地。
论曰:“於九地由定自在依止义,由土自在依止义,由智自在依止义。”
释曰:初、二依止义如前释。“智自在”者,四无碍解所显名“智”,此智以无分别后智为体,何以故?遍一切法门悉无倒故,由得此智故成大法师,能令无穷大千世界众生入甚深义;如意能成故名“自在”,此自在以无分别智为依止,由得此自在故入九地。又释通达法界为智自在依止,故得四无碍解。由观此义得入九地。
论曰:“於十地由业自在依止义,由陀罗尼门三摩提门自在依止义,应知法界。”
释曰:通达法界,为作众生利益事。若得诸佛三业及得陀罗尼门三摩提门,则能通达如来一切秘密法藏,得入十地。又释通达法界为“业自在依止”,通达法界为“陀罗尼门三摩提门自在依止”,由此通达为化度十方众生。得三身、三业故名“业自在”,由得陀罗尼门三摩提门,如来一切秘密法藏如意通达故名“自在”,此三自在并以真如为依止。由观此义得入十地。若通达法界,真如十种功德为得何果?若通达法界遍满功德,得通达一切障空义,得一切障灭果;若通达法界最胜功德,得於一切众生最胜无等菩提果;若通达法界胜流文句功德,得无边法音及能满一切众生意欲果,何以故?此法音无边无倒故;若通达法界无摄功德,得如所应一切众生利益事果;若通达法界相续不异功德,得与三世诸佛无差别法身果;若通达十二缘生真如无染净功德,得自相续清净及能清净一切众生染浊果;若通达种种法无别功德,得一切相灭恒住无相果;若通达不增减功德,得共诸佛平等威德智慧业果;若通达四种自在依止功德,得三身果;若通达无分别依止,得法身果;若通达土及智自在依止,得应身果,由此应身於大集中,得共众生受法乐果;若通达业依止,得化身果,因於此果能作无量众生无边利益果。
论曰:“此中说偈:
遍满最胜义,胜流及无摄,
无异无染净,种种法无别。
不增减四种,自在依止义,
业自在依止,总持三摩提。
如此二偈,依《中边分别论》,应当了知。
复次此无明,应知於二乘非染污,於菩萨是染污。”
释曰:二乘修行不为入十地,此无明不障二乘,非二乘道所破故,不染污二乘。菩萨修行为入十地,此无明障菩萨十地,为菩萨道所破故,染污菩萨。若菩萨於初地,能通达一切地,云何次第制立诸地差别?由此住故,菩萨修行十度通、别二行,因此住修别行故,次第制立十地差别。
立名章第二
论曰:“云何初地名欢喜?由始得自他利益功能故。”
释曰:菩萨於初登地时,即具得自利、利他功能,昔所未得此时始得,是故“欢喜”。声闻於初证真如时,但得自利功能,无利他功能,声闻亦有欢喜义,不及菩萨故。唯菩萨初地立欢喜名,声闻初果不立此名。复次昔所未证出世法,今始得证,无量因缘有大庆悦,恒相续生故称“欢喜”。
论曰:“云何二地名无垢?由此地远离犯菩萨戒垢故。”
释曰:菩萨於此地中有自性清净戒,非如初地由正思量所得,故称“无垢”。复次於此地中,一切微细犯戒过失垢离之已远,自性清净戒恒相续流故称“无垢”。
论曰:“云何三地名明焰?由无退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依止故,大法光明依止故。”
释曰:菩萨於此地中,未曾离三摩提及三摩跋提,以不退此定故,所说大乘教是此定依止。“大法”谓大乘法。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名“光明”,菩萨亦恒不离此智,闻持陀罗尼为此智依止。以定为明,以智为焰,故称“明焰”。又释定为智根故名依止,智为定根故名依止。复次此地是无量智慧光明、无量三摩提闻持陀罗尼依止,故称“明焰”。
论曰:“云何四地名烧然?由助菩提法能焚灭一切障故。”
释曰:菩萨於此地中,恒住助道法故名“然”,由住此法能焚灭大小诸惑故名“烧”,故称烧然。复次道火炽盛,能烧惑薪,故称“烧然”。
论曰:“云何五地名难胜?真、俗二智更互相违,能合难合令相应故。”
释曰:“真智”无分别,“俗智”如工巧等明处,有分别;分别、无分别此二互相违,合令相应此事为难,菩萨於此地中能令相应,故称“难胜”。
论曰:“云何六地名现前?由十二缘生智依止故,能令般若波罗蜜现前住故。”
释曰:菩萨於此地中,住十二缘生观,由十二缘生智力,得无分别住;无分别住即是般若波罗蜜,此般若波罗蜜恒明了住,故称“现前”。
论曰:“云何七地名远行?由至有功用行最后边故。”
释曰:菩萨於此地中,作功用心修行已,究竟思量一切相皆决了,此思量由功用得成,於加行功用心中最在后边故称“远行”。复次无间缺思惟诸法相,长久入修行心,与清净地相邻接故称“远行”。
论曰:“云何八地名不动?由一切相及作意功用不能动故。”
释曰:於无相及一切相,作功用心及惑不能动故。菩萨於此地有二种境:一、真境,二、俗境。真境名无相,菩萨住此境,一切相及功用所不能转;俗境名一切相,即利益众生事,菩萨於此境一切惑不能染。菩萨心由此二义故称“不动”。复次一切相、一切法、一切功用,不能转菩萨无分别心,何以故?此无分别心自然相续恒流,故称“不动”。
论曰:“云何九地名善慧?由最胜无碍辩智依止故。”
释曰:菩萨於此地中,所得四辩名“慧”,此慧圆满无退、无垢名“善”,故称“善慧”。复次菩萨於此地中,能具足说一切法,由得无失广大智慧,有此功能故称“善慧”。
论曰:“云何十地名法云?由缘通境知一切法,一切陀罗尼及三摩提门为藏故譬云,能覆如虚空粗障故,能圆满法身故。”
释曰:菩萨於此地中得如此智,能缘一切法通为一境,此智有胜功能。譬云有三义:谓能藏、能覆、能益。如净水在云内为云所含,即是能藏义,此智亦尔,陀罗尼门及三摩提门如净水在此智内,为此智所含故,有能藏义。云能覆空一分,此智亦尔,能覆一切粗大惑障,为能对治故作自地灭道,作余地不生道;复次如云能遍满虚空,此智亦尔,能圆满菩萨转依法身。由此二意故有能覆义。菩萨由有此智,如大云於一切众生,随根随性常雨法雨,能除众生烦恼燋热,能脱众生三障尘垢,能生长众生三乘善种故,有能益义。“法”目此智,以“云”譬智,故称“法云”。通名地者有四义:一、住义,二、处义,三、摄义,四、治义。是十一无流胜智住位故,以住为义;是受用现世安乐住,成熟佛法成熟众生处故,以处为义;总摄一切福德智慧故,以摄为义;能对治惑流故,以治为义。
得相章第三
论曰:“云何应知得诸地相?”
释曰:若菩萨已得欢喜地所得实相,此相能发起菩萨自精进心,能生众生信乐,能令菩萨离增上慢心,须说所得地相,故问云何应知。
论曰:“由四种相。”
释曰:四种相中,随一相显现即验此人已入菩萨地,何以故?此四相离登地人於余处则无。
论曰:“一、由已得信乐相,於一一地决定生信乐故。”
释曰:有五种信乐,如《地持论》说:一、无放逸;二、遭苦难众生无救无依,为作救济依止之所;三、於三宝起极尊重心,穷诸供养;四、知所有过,不一念覆藏,即皆发露;五、於一切事及思修中,先发菩提心。於此五中,随一显现即验已入菩萨地,譬如须陀洹人得四不坏信。何以故?此五是菩萨常所行法,是故能显菩萨已入地相。
论曰:“二、由已得行相,得与地相应十种法正行故。”
释曰:若菩萨修行十地,不出十种正行,此十种正行是十地依止。十种法正行如《十七地论》说。诸菩萨於大乘中,为成熟众生有十种善法正行,与大乘相应,十二部方等经菩萨藏所摄。何等为十?一、书持,二、供养,三、施他,四、若他正说恭敬听受,五、自读六教他令得,七、如所说一心习诵,八、为他如理广释,九、独处空闲正思称量简择,十、由修相入意。如此十种正行,几是大福德道,几是加行道,几是净障道?一切是大福德道,第九是加行道,第十是净障道。
论曰:“三、由已得通达相,先於初地通达真如法界时,皆能通达一切地故。”
释曰:由四寻思、四如实智,所得真如地地不异。
论曰:“四、由已得成就相,此十地皆已至究竟修行故。”
释曰:成就心有四种,所缘境亦有四种,菩萨於愿乐地中善增长善根,已依菩提道出离二执,是菩萨心缘四种境起,何者为四:一、缘未来世菩提资粮速疾圆满,二、缘作众生利益事圆满,三、缘无上菩提果,四、缘诸如来具相佛事圆满。缘此四境即有四心:一、精进心,二、大悲心,三、善愿心,四、善行心。